第119章 艳玲,再见!

几滴晶莹的泪珠,落在干燥的沙漠上,慢慢蒸发成水蒸气,飘向天空。

柒璇哭了,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却是最伤心的,只有悲伤到了极点,才会有无声的哭泣。

不为什么,只为这一次的分离,再见,也许是——再也不见。

龙末伸出前爪,抹去她脸上的泪水,轻轻地说:“柒璇,笑着相遇,笑着在一起,也要笑着分离,会有再见面的那一天的,因为能相聚在一起,也是一种缘分。”

哈斯毛茸茸的头,蹭着柒璇的肩膀,它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能在一旁“呜呜”地低嚎。

柒璇抬起头来,眼前的景物因为泪水的遮盖而变得模糊一片,她自己擦了擦脸上的泪痕,露出一丝带着悲伤的笑容。

“龙末,这个,你拿着。”柒璇小声地对龙末说,往它前爪上塞进一张地图。

龙末收下地图,立起前身,两只前爪紧紧抱住她的身体,然后放了开来,慢慢后退几步,最后看了她一眼,转身奔向凌简那边,沙地上,留下它的一串脚印。

龙末离开柒璇时,柒璇张开双臂,似乎想要留住,抓住什么,但是她很快又放下了,看着奔向远处的龙末,风吹起她的长发,带着一粒粒泪珠,在空中飘扬。

它气喘吁吁地载着哈斯,回到凌简身边:“我们走吧。”

凌简点了点头,剑凌拿出他那把闪亮的附魔钻石剑,走向东南方。

夜雪紧跟在龙末后面,艳玲却丝毫未动,站在原地,凝望着准备回去的柒璇和江勇。

“艳玲,走吧。”夜雪停下脚步,催促道。

艳玲迈出自己的前蹄,没有听夜雪的话,跟上后面的龙末,反而向前方走去。

“艳玲,我们该走了,你要干什么?”夜雪奔上来,站在它身边,问。

已经开始行走的龙末,凌简和剑凌,此时纷纷转过头去,看着艳玲的背影。

“龙末,哈斯,夜雪,还有主人。”艳玲缓缓开口了,一步一步地踏在柔软的沙子上。它深吸了一口气,似乎是在平复自己的心情,又好像是有什么事情,说不出口。“我真的很高兴和你们在一起,虽然,我们之间,有一些矛盾和冲突。现在,我想做的,就是去柒璇那一边看看,因为,那里有我的很多同类,并且,这次的经历,使我想起了我原先的那个主人,和他四处奔波的时候。我是一只羊驼,一只,愿意受苦的羊驼,我不喜欢平静的日子,我希望去载着身上的物品,在世界各地旅行,穿梭。所以,主人,我想,去和柒璇他们一起生活,请你同意,答应艳玲的这个小要求,可以吗?”它讲完最后一句,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

“艳玲,你不和我们一起走了吗?”夜雪其实舍不得这只有些自傲,很会抱怨的羊驼,可它也是自己的朋友之一。

艳玲很坚定地点了点头。

龙末想冲上前去劝一下艳玲,凌简突然挡在了它面前:“让它去吧,龙末,这是它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满足它。”

说完,他朝前方的艳玲大喊:“艳玲,去吧,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吧,我们会想你的,你可不要忘了我们哦!下一次,再见!”

艳玲回过头来,最后看了一眼后面的凌简他们,带着不舍,带着期待,朝远处的柒璇,江勇奔去。

它跟在江勇牵着的一只羊驼身后,解释了一番,融入羊驼队伍里。

“艳玲,再见——”龙末低声自语了一句,转过庞大的身体,和夜雪,哈斯,凌简和剑凌朝着虎城的后方,也就是,那一片金合欢平原走去。

相背而行的两队人,渐渐在双方的视野中消失,留下共同的一句话:“相信未来,还能再见。”

踏上金合欢平原,周围的温度似乎降低了不少,但仍然带着一丝余热,因为金合欢平原,离沙漠还是很近的。

龙末一边朝前走,一边从身上掏出柒璇给的那一张地图,埋头看了起来,地图的左下角,有一个方形的褐色的东西,而一个白色的圆点,在地图上方的边缘之中,只露出一半。

“这是——什么啊?”龙末挠了挠头,不解地看着手中奇怪的地图。

“我看看——”凌简凑了过去,拿过它手里的地图。“这是定位地图,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通往柒璇他们居处的地图,你看,这张地图的名字!”

地图又回到了龙末手上,它仔细一看,这张地图的名字,叫做“居处地图”。

“那是不是,以后有时间,我们可以通过这张地图找到柒璇的家,和她一起玩了?”哈斯趴在龙末背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问道。

“呃,差不多吧,不过我不大会看地图……”凌简有些勉强地笑了笑。

一旁传来羊驼的叫声,循声望去,在齐人高的草丛里,站立着三四只不同颜色的普通羊驼。

“我又想起艳玲那家伙了。”哈斯望着悠闲散步的羊驼,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怀念起艳玲来。

走到离羊驼七八格的地方,它们纷纷逃蹿开来,撞着有些枯黄的高草,发出风吹过草叶时的“沙沙”声。

一大片的高草丛晃动着,相互碰撞着,直到他们视野中没有了羊驼的身影,草丛才恢复寂静,不过隐隐约约还可以听到,羊驼的叫声,不知道是风将声音传递过来的还是这些羊驼没有跑太远。

“你不是经常和它闹矛盾吗?”龙末暗暗一笑,对背上的哈斯说。“怎么,现在它走了,没人和你吵架,你不开心?”

“我——哼!”哈斯听到龙末这样说,把前爪环抱在胸前,扭头从鼻子中哼出了一声。

“还要,走多久?”夜雪一边走着,一边问旁边的两人。

凌简摇摇头,表示自己并不知道,然后指了指前面的剑凌。

“如果直接去龙城的话,大概要走上个两天左右,途中经过大约七八个不同的地形。”剑凌回答。“如果去你们那的话,让我算算——”

他低头拿着钻石剑,口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却依然还在前进着。

“那么需要一天加上半个晚上差不多,经过三到四个不同的地形,如果快一点,大概今天晚上天黑不久后就能到。”他猛地抬起头来,补充着刚才没有说完的话。

“就到我们那里吧,”龙末靠近剑凌,说。“反正,城主,你也没有什么大事要做,不如多玩几天再走,也不迟,而且还顺路哦,是不是啊,凌简?”

“你说的对!”凌简听了龙末的话,还是比较赞成的。“好不容易来玩玩,就在地狱待了个几天,这多没趣,你就在我们那再煮上个两三天,如何?”

“看情况吧,”剑凌没有拒绝,同时也没有同意。“如果他还能再撑一两天的话。”

这个他,指的就是现在在龙城里每天忙碌不已的银狼,可怜的他,有时候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不知道怎么回事,剑凌似乎可以隐约感受到银狼在每天不断地抱怨,

哈斯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从龙背上跳了下来,坐了这么久,它的腿开始有一些麻木和酸痛了。

撞开高草丛,周围的动物全部被这声音吓到,躲了起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分——

对于柒璇和江勇来说,回家之路也是漫长的,而且他们还要原路返回,重新穿过沙漠和使得羊驼走丢的橡树林,回到边上的一片草原中。

江勇翻动着自己的背包,问一旁在照顾羊驼的柒璇:“你有看到那张定位地图吗?”

她脸上的泪迹早已风干,只是还可以看见一点点银色的光芒。

柒璇听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个,江勇,我把地图送给龙末了——”

“什么?”江勇停下脚步,后面的粉薇并没有注意,一头撞了上去。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啃一嘴金黄的沙子。“你把地图送给龙末了,那我们怎么办?你知道的,我只记得去的路,但是不知道回去的路……”

柒璇不慌不忙地注视着边上的江勇,从地上抱起一条蓝色项圈的狗:“你忘啦,青藤箱子里还有一张备用的定位地图。我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我们两个差不多都是路痴,不靠地图可回不去。”

江勇这才记了起来,还有一张备用的呀!

他只是尴尬的走到一只被青色羊毛毯装饰的羊驼身边,从箱子里取出备用的定位地图。

路痴,再加上一个健忘症……

——分——

龙末舔着牙齿,俯下身子,埋伏在草丛之中,朝着一只绵羊悄悄爬去。

它饿了,想要弄点肉食来吃吃,现在还在金合欢平原上,而且还是白天,羊、牛、猪、鸡这类的生物,在草丛里乱跑。

庞大的身躯撞上一棵高草,边上的草也跟着摇动起来,警觉的绵羊抬起头来,不再啃食地面上的草坪。

龙末赶紧停下移动,边上的高草也随之慢慢停止摇晃。

无风自动,草丛里肯定有什么东西!

绵羊后退着,似乎随时准备撒腿就跑,但是又有些犹豫,说不定,这草丛里只是一只鸡呢!

它不想浪费体力和时间,却又不知道草丛里的生物是佛拥有攻击性。

突然,它身后出现一道白色的身影,接着耳边传来“汪”的一声狗叫,哈斯挥舞着爪子,即将落在它身上。

它本能地向后一退,上方的哈斯扑了个空,落在地面上,急速转身之时,绵羊竟然迎着它朝前方跑去。

“它是自动送上口来的么?”它心想着,露出一口利齿,朝奔来的羊咬去。

绵羊的腿即将撞上哈斯锋利的牙齿,它敏捷地向上一跃,躲开了这次攻击,并且踩在哈斯背上。顿时,像得了一块跳板似的,绵羊掉入草丛里,不见了。

哈斯只咬到了一团空气和几根羊毛,还被绵羊当做跳板狠狠蹬了一脚,巨大的惯力使它头朝下载倒在地,弄的草屑纷飞,泥土四溅。

它狼狈地站起身来,环顾四周,那只绵羊,已经不知道去哪里了。

龙末从草丛里站起来,抖抖身上的草屑,有些愤怒地看着哈斯:“嘿,不是叫你好好待着的吗?”

“那个,看到羊我就有些耐不住了——”哈斯歉意地跑来,说。

“午餐泡汤了,要不是这附近还有一些玩家路过,我才不会在陆地上捕猎!”龙末说完,转过身去,追逐快要消失在视线里的凌简他们。

“等等我!”哈斯跟在龙末背后,抱住龙末长长的尾巴。

因为虎城在不远处,所以金合欢平原上有很多人路过,使得龙末不敢张开双翼,在天空翱翔。

它气喘吁吁地回到夜雪后面,哈斯放开了前爪,几步跑上前来,与龙末并排走着。

“前面就是高山地形,走出金合欢平原了。”剑凌指着远处隐约可见的一座座高山,转过头去。“确认去哪吧,龙城还是你们那里?”

“去我们那里好了。”凌简想都没想,直接回答。

剑凌站在原地,眯着眼睛,看着太阳升起的东边。

“那边。”他的钻石剑对准东偏南约五六十度方向。

“一定要爬山吗?”凌简看看高耸的山峰,问道。他不太喜欢爬山,而且身上垫脚的方块也在地狱时全部用完了。

“没说要爬,经过就可以了。”他说完,往凌简手里塞了一颗球形物体。

“用末影珍珠上去?是不是太浪费了点。”凌简刚刚说完,剑凌已经瞬移到了一座高山顶部,将钻石剑插入泥土之中,望着下面的凌简。

“凌简,你先扔末影珍珠,我和哈斯还有夜雪飞上去等你!”看到四周没有人,龙末调皮地一笑,张开双翼,一把抱住夜雪和哈斯,腾空而起,带着夜雪和哈斯的惊叫声飞向剑凌所站的高山顶端。

现在地面上只剩下了他孤单的一人。

直到龙末落在高山上,他才想起来:“我不会用末影珍珠!”

“主人,你的箭术挺准的,就把末影珍珠当作箭矢呀!”哈斯在山顶上大喊。

“那我——试试吧……”凌简看看手里的末影珍珠,咽了一口唾沫,自言自语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