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补贴法与国际贸易:以WTO主要成员方为例
- 何力 黄东黎
- 3612字
- 2020-08-29 10:44:00
前言
反补贴法律制度作为贸易救济的主要法律制度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多边贸易体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它起源于北美洲,特别是应美国和加拿大完善市场竞争规则之需要,被导入GATT—WTO规则体系中形成了补贴与反补贴的国际法制度,又被各国及经济体所接受,成为其国内的对外贸易规制的主要法律制度之一。
关于反补贴法律制度的研究,美国、欧盟国家以及日本比较发达,也有各种论著问世,就其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主要制度的设计和运作、基本原理、主要案例及其分析等都有大量的研究成果。随着中国的入世,特别是2005年以后,中国产品在一些国家和经济体遭遇反补贴措施越来越多,成为一种变相的贸易障碍。为了应对这一切,中国学者、政府和实务部门人士也进行了各种研究,也有不少关于反补贴法的著作和论文出版,使得我国反补贴法研究与反倾销法、保障措施法等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一样,在国际经济法各领域研究中处于比较繁荣的状态。
在这样的状况下,本书及其内容就不能与其他相关研究成果雷同,否则就是学术上的无谓重复劳动。为此,本书的立意是放在各国及经济体反补贴法制度的比较的角度上,关注于各国及经济体反补贴法制度类型的差异上,试图研究和总结出主要国家及经济体反补贴法制度的类型特征,并将这些特征放到更加宏观的贸易救济法制度的形成、发展和推广的历史背景、法律和商业传统、政府运作等语境和环境中进行理解和分析,并将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几个国家和经济体作为反补贴法制度类型的典型加以具体展开,从反补贴法与公正贸易这一根本问题上对反补贴法的本质进行探讨。这是本书学术创新的尝试,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推动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法的研究,也期冀对我国政府和实务部门更深入了解反补贴法制度及其本质、把握反补贴法相关政策和对策提供学术上的支持和帮助。
本书研究具有鲜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反补贴法放到公正贸易的高度上进行探讨。反补贴法规则的出现和发展固然是为了公正的贸易,但是其制度设计的缺陷和各国及经济体推行和实施中的私利又使得其公正贸易的目的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所以反补贴法制度也是理想和现实的混合体。
第二,对各国及经济体反补贴法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虽然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制度都是在WTO体制下体现了高度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但是由于各国及经济体的市场化程度、产业贸易结构、法律和商业传统、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国内政治因素等的不同,其实施在不同国家及经济体具有比较明显的特征。本书对此进行的比较研究在国内外相关论著中是比较独特的。
第三,对美国、欧盟、日本和加拿大进行具体微观研究。为什么选择这几个国家及经济体是有所考虑的。美国是反补贴法制度的主要倡导国和运用国,其制度和实践具有特别的典型意义,也具有世界规模的影响。欧盟作为巨大的国家联合的经济体,在反补贴法制度的运用上与美国分庭抗礼,在反补贴法制度的完善以及防止反补贴法措施的滥用等方面留下了自己的足迹。日本作为贸易主导制造业的实体经济国家,在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法制度上处于某种被动的地位,但是通过积极在法律上进行应对,也找到一种多边贸易体制下的生存之道。加拿大是贸易救济法制度的原创地,反补贴法的出现和发展也与加拿大有着很大关系,其反补贴法制度的实践和运作既与美国有所不同,也有别于欧盟。并且,它还首开对中国的反补贴调查,因此具有特别的研究意义。
第四,理论和实务的有机结合。本书前半部分是反补贴法制度的理论探讨,试图站在反补贴法制度的本质论和类型比较论的角度上进行较深层次的理论分析。而反补贴法又是一个实践性非常强的领域。离开了实务和案例事例分析,理论探讨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国家的反补贴法制度之完善,反补贴对策之实用,不能仅停留在正义论的高谈阔论上,必须要有律师和法律实务的思维。因为WTO及其体制本身就尽量避免纠缠于政治和正义论议论。这里本质上是一个法律论战的舞台,一切事要靠法律来说话。一个国家及其律师团队在WTO取胜的关键还是在于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诉讼技巧的讲究上。本书的这一观点也可能有助于我国WTO法律团队在贸易救济相关案件的应对策略的改善。
中国的反补贴法制度的形成和运用虽然历史不长,但中国作为一个迅速兴起的经济贸易大国,以及作为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法诉讼和相关案例的密集国家而言,中国自身作为反补贴法制度的独特类型也未尝不可。但是关于中国反补贴法制度的国内著述颇多,而本书着力于中国以外的国家及经济体的比较研究,所以就不把中国作为本书的重点研究探讨对象了。本书的一个目的也是要将读者的眼光引向世界,引向历史,通过比较而思考。因此,我们就将通过世界如何看待和分析中国、回馈中国这一过程更多地留给读者。
本书的主要结构分两大部分:前半部分是宏观论述,分析和探讨反补贴法与公正贸易关系以及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法的类型比较;后半部分是国别微观论述,以丰富的实证资料分别就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的反补贴法制度、政策和案例进行阐述。具体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自由贸易、多边贸易体制与贸易救济。主要内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GATT—WTO体制下的贸易救济制度及其反补贴规定,补贴与反补贴的法律制度构造。本章主要是要阐明反补贴法制度作为一个国际法制度的出现和发展,是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密切相关的,也是为多边贸易体制服务的。这是反补贴法成为一个全球性法律制度的国际大背景。
第二章,关于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法律制度的公正性。主要内容是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对自由贸易的促进,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对自由贸易价值的实现,反补贴法制度的非市场原理因素分析与公正性之辨。本章主要是从正义论的角度对反补贴法是否公正进行分析。反补贴法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实现公正贸易,并且实际上也对于公正贸易有非常明显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现实的运作中,由于其制度设计的缺陷和各国私利的驱使,使得反补贴法乃至贸易救济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免存在与其本来的价值相悖的现象。所以把反补贴法制度理想化和妖魔化都是不可取的态度。
第三章,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实施的世界格局。主要内容是影响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实施的要素及其类型,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措施实施的地理分布及其特征分析,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实施与中国。本章主要是阐明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的一个重要现象,即存在一定的地理分布,从而构成某种世界格局。我们将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北美及英联邦发达国家、欧盟国家、日本等东亚国家,分别分析了这几个类型在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实践的特点,以及中国在这种分类格局中所处的位置和应对。
第四章,美国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美国贸易救济制度概况和特征,美国反补贴机构及制度,美国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实践,美国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立场。本章主要是在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美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反补贴法制度及其法律实践进行阐述和分析,特别是有关案例的充实和分析勾画出美国反补贴法的历史演进大势,以及关于美国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立场的分析,让我们能够对美国为什么如此纠结和执著于反补贴法制度有了深刻的认识。
第五章,欧盟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欧盟贸易救济制度概况和特征,欧盟反补贴机构及制度,欧盟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实践,欧盟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立场。欧盟作为27国的经济联合体,其反补贴法和制度早已不是国家层面,而是欧盟层面的法律问题了。因此,关于欧盟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法制度的分析、其相关案例的展开等都是在这一前提下进行的。
第六章,日本的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日本贸易救济制度概况和特征,日本反补贴机构及制度,日本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实践,日本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立场。日本是一个在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制度方面非常独特的国家,也反映了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法制度设计上不利于以制造业、贸易主导下的实体经济国家的无奈。但是通过日本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日本在这方面孤独奋斗的身影。作为贸易救济措施的主要对象国,日本有很多方面与中国同病相怜,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第七章,加拿大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制度。主要内容是加拿大贸易救济制度概况和特征,加拿大反补贴机构及制度,加拿大补贴与反补贴法律实践,加拿大补贴与反补贴政策立场。国家经济规模并不大,但是在贸易救济及其反补贴法实践上往往开先河,独树一帜,这就是在各国并立的世界格局中,为什么加拿大能够充分显示其国家存在的缘由吧。本章及其案例等的分析揭示加拿大为什么会对中国首开反补贴调查。
通过以上各章的安排和内容的阐述,既可以在制度整体上把握反补贴法的基本概况,又可以对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及经济体的反补贴法实践进行微观分析,从而使读者能够加深对反补贴法制度的理解,抛砖引玉,从政府决策、公司商务、法律实务和学术研究等各个角度和平台开拓我国反补贴法理论和实践的新天地。
复旦大学法学院
何力
2012年6月于日本大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