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合同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
- 夏露 刘文生 刘富勤 陈晓红
- 11901字
- 2021-03-29 13:29:07
3.4 工程施工招标与投标管理
3.4.1 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项目的招标可以是全部工作一次性发包,也可以将工作分解为几个独立的内容进行发包。如果招标人不擅长管理,则招标人可将项目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招标人。如果招标人有足够的管理能力,也可将施工内容分解为若干个单位工程和特殊专业工程分别发包。但招标发包的数量多少要适当,标段过多会给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的管理协调带来困难。
根据招标工作全过程的特点,可以将其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和决标成交三个阶段。
工程施工招标的程序,共有以下环节:①工程项目报建;②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单位资质;③招标申请;④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⑤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⑥刊登资格审查通告、招标通告;⑦资格预审;⑧发送招标文件;⑨勘察现场;⑩投标预备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
1.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
1)工程项目报建
工程报建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确立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项目,办理项目登记手续。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标与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手续,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工程项目报建的内容包括:①工程项目报建范围,包括各类房屋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装饰装修等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建设的基本建设及技改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报建。②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工竣工时期、工程筹建情况等。③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等。
2)审查建设项目和建设项目单位资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以下6个条件,方可进行工程施工招标:①概算已经批准。②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③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④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⑤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⑥已经建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单位自行招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①施工单位是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②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③有审查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④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⑤有组织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能力。
3)招标申请
招标单位进行招标,要向招标与投标管理机构申报招标申请书,填写“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凡招标与投标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该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与投标管理机构审批。招标申请书批准后,就可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4)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是招标单位根据招标与投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单方面阐述自己对资格审查的条件和具体要求的书面表达形式。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
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Ⅱ.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通常由资格预审须知和需投标人填写的资格预审表两部分组成。
其中,资格预审须知中的内容包括:
(1)总则。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各合同的资金来源,工程概述;工程量清单的主要项目和数量;申请人有资格执行的最小合同包规模;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资质和组织机构,过去的详细经历,可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详细情况;过去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实施本合同的证明资料。
(3)资格预审要求的强制性条件。这是招标单位对于有资格投标人的最低限度要求。其中包括: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根据招标工程特点所要求投标人最近几年已完成的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允许分包的条件等。
(4)对联营体提交资格预审的要求。包括:联营体组成的条件;不允许通过资格预审再改变联营体的组成;联营体各成员分别承担的功能工作内容的说明等。
(5)其他规定。包括: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分数;递交的地址;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其他有关填报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规定等。
资格预审申请表是招标人根据投标申请人要求的条件而编制的由投标人填写的表格。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公司的名称和地址;②公司成立时间;③公司主要业务概况;④公司组织机构、公司人员情况表;⑤财务状况表;⑥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说明表;⑦执行合同的分包计划;⑧工程业绩和经验调查表;⑨申请人或联营体合伙人目前涉及的诉讼情况调查表;⑩与资格预审相关的其他资料。
Ⅲ.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由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投标文件和图纸等组成。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则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一,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指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简述。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③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标准。④承包方式是属于总价合同承包还是单价合同或其他方式承包。⑤组织投标人到现场勘察和召开标前会议解答疑难问题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⑥对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如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填写要求、投标书使用的语言、应报送的主要材料;对替代方案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解释。⑦投标保证金。⑧投标文件的递送;投标有效期。⑨开标和投标。主要告知投标人开标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开标程序;评标的原则等事项。⑩授予合同。说明授予合同的标准、授予合同的通知方法,以及签订合同时提交履约担保的有关规定。
第二,合同条件。一般的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均可使用我国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通常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主要内容包括:①协议书格式;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③关于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的规定,对项目经理的规定,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工作;④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包括开工时间、暂停施工、工期延误、竣工、工程质量、检查返工、验收试车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⑤安全施工;⑥合同价款与支付,包括合同价款及调整,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等;⑦材料设备供应;⑧工程变更,包括工程设计变更、其他变更、变更价款的确定等;⑨竣工验收与结算;⑩违约、索赔和争议等。
第三,技术规范。规范一般包括以下6方面的内容:工程的全面描述;工程所采用材料的技术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记录、计量方法和支付的有关规定;验收标准和规定;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规定。
第四,投标文件和图纸。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招标人规定的投标书格式、工程量清单和要求补充的资料表等。投标书格式中还包括投标人对业主的报价信函格式及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的附件、投标保函格式、授权书格式等资料。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除有国家强制性标准外,一般应采用国际或国内公认的标准,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表明某一特定的生产厂商、供货商、施工单位或注明某一特定的商标、名称、设计及原产地。
5)编制标底
标底是工程项目的预期价格,通常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编制,如果是设计单位或其他咨询单位编制,建立工程师在招标前还要对其进行审核。
Ⅰ.编制标底的原则
① 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参照国家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②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③标底价格作为业主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④标底价格应考虑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动因素,还应包括施工不可预见费、包干费和措施费等。⑤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必须报招标与投标办事机构审定。标底已经审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Ⅱ.标底的具体编制依据
标底的具体编制依据包括:①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投资等文件。②全部设计图纸(包括符合设计深度的施工图或扩大初步设计图,以及相配套的各种标准或通常突击)和有关的设计说明。③已经批准的招标文件。④当地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相配套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市场材料、设备价格。⑤当地的现行各项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⑥建设部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及当地的补充定额或实施细则等规定。⑦根据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和提前工期等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Ⅲ.标底文件的内容
标底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工程名称、建筑总面积、招标工程的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总金额、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定额工期、计划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时期等。
(2)招标工程一览表。包括单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物层数、檐高、室外管线工程及庭院绿化工程等。
(3)标底价格。包括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钢材、水泥、木材总用量及单方用量。
(4)招标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各项费用的说明。包括包干系数或不可预见费用和工程特殊技术措施费等的说明。
Ⅳ.标底的编制方法
标底的编制方法有以下需要注意的方面:
(1)要根据不同的承包方式,考虑不同的包干系数。
(2)要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考虑必要的工程特殊措施费。
(3)要根据不同的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和差价的处理方法,提供不同的材料、设备的数量及价格清单,并考虑各种差价及其计算条件。
(4)工程设计的实际钢材用量。
Ⅴ.标底文件的核准
根据有关规定,标底文件必须由招标单位先报送合同预算审查部门确认,密封后再报送招标与投标管理单位核准后方能生效。经核准后的标底文件及其标底总价,由招标与投标管理单位负责向招标单位进行交底,密封后,由招标单位取回保管。核准后的标底总价为招标工程的最终标底价,未经招标与投标管理单位同意,任何人无权再变更标底总价。标底文件及其标底总价,自编制之日起至公布之日止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2.招标阶段的工作
1)资格预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据该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要达到以下目的:①了解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②选择在财务、技术、施工经验等方面优秀的投标人参加投标;③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时间、减少评审费用。
Ⅰ.资格预审的程序
(1)刊登资格预审广告。广告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工程量、工程发包情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日期、地点和价格,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日期、时间、地点等。
(2)出售资格预审文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3)对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后,投标人对文件中的疑问以书面形式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则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所有投标人解答疑问。
(4)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在报送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可以找投标人澄清文件中各种疑问,投标人不得再对文件实质内容进行修改。
(5)评审资格预审文件。首先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业主代表、财务、技术方面专家等人员组成。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①法人地位。主要审查企业的资质等级、批准的营业范围、机构及组织等。②商业信誉。主要审查在工程承包活动中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以及资信情况、施工质量等。③财务能力。财务审查的范围包括投标人的注册资本、总资产以及已审查报表中所反映的实有资金、流动资产、总负债和流动负债以及企业正在施工的工程的总投资额、年均完成投资额等。④技术能力。主要是考查投标人的潜在技术水平,包括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两方面。⑤施工经验。包括审查投标人最近几年已经完成的工程的数量、规模以及与企业是否具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⑥向投标人通知评审结果。
Ⅱ.资格预审的方法
资格预审一般采用评分法进行评审:①淘汰资格预审文件达不到要求的投标人。②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③淘汰总分低于及格线的投标人。④对及格线以上投标人进行分项审查。
2)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和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将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发送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收到上述文件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单位在发送招标资料和有关资料时,可收取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发送后,招标单位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包括现场勘察和市场调查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投标人了解招标现场的自然环境、施工条件、周围环境,调查现场所在地材料的供应品种和价格、供应渠道、设备的生产、销售情况等。另一方面,是要求投标人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以决定投标的策略和确定投标的原则。另外,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问题,应在召开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3)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是指招标单位为澄清或解答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中的问题,以便投标单位更好地编制投标文件而组织召开的会议。在预备会议上,除了向投标人介绍工程概况外,还可对招标文件中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说明,有针对性地解决投标人书面提出的各种问题以及会议上投标人即席提出的有关问题。会议结束后,招标人应以其口头解答的内容以书面补充的形式发给每个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书面补充通知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段时间内发出,以便让投标人有时间作出反应。
4)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应放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可以拒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之前,招标单位在接收投标文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
3.决标成交阶段的工作
1)开标
开标是指把所有投标者递交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亦称揭标。开标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单位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之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在宣读标书的同时,还应在事先准备好的表册上逐一登记。表册内容一般包括投标内容、总标价、总工期、主要材料用量、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等,同时按报价金额排出标价顺序。登记表册由读标人、记录人和公证人签名后作为开标的正式记录,由招标人保存。在宣读各投标书时,对投标致函中有关内容,如临时讲价申明、替代方案、优惠条件、其他可议条件等均予以宣读。
(4)投标文件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被视为无效:①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②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③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单位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④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⑤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⑥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评标
开标会结束后,招标单位要组织评标。组建评标组织是评标前一项重要工作。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委会专家应当为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与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评委会专家由招标人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代理机构专家库内选择,一般招标项目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Ⅰ.评标工作程序
(1)评标一般采用评标会的形式进行。招标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评标组织成员应审阅各个投标文件,主要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重大漏项、缺项等。
(3)根据评标定标方法规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议,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议结果签字确认。
(4)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其范围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Ⅱ.评审的内容
评标的内容包括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
(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包括商务符合性和技术符合性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书的有效性、投标书的完整性、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技术性评审。其具体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术性能;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技术建议和替代方案。
(3)商务性评审。具体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报价与施工组织的一致性;综合费率、利润率及预付款要求是否合理;主要材料单价;分析合价项目总计的报价;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审。
Ⅲ.评标标底的确定
评标标底的确定可采用以下方式:
(1)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具有编制标底价格能力的代理机构编制出的标底,经当地主管部门审定有效后,可直接作为评标标底。
(2)为了避免标底的泄密造成影响,采用以标底价和投标人的报价相结合的方式作为评标标底。
(3)对无标底的招标,有的规定采用去掉所有投标人中的最高和最低报价,取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有的规定所有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标底。
Ⅳ.评标的方法
评标的方法可以采用评议法、记分法等。
(1)评议法。评议法不量化评价指标,通过对投标单位的能力、业绩、财务状况、信誉、投标价格、工期质量、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比较,进行评议后,选择投标单位在各指标都较优良者为中标单位,也可以用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记分法。又称综合评分法。这种方法是将评审各指标分别在百分之内所占的比例和评标标准在招标文件内规定。开标后按评标程序,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评分,最后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3)决标和授标
Ⅰ.确定中标人
业主根据评委会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投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能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满足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否决所有投标。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确定中标单位前,招标单位不得与投标单位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谈判。
Ⅱ.核发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有义务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与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放弃中标项目,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Ⅲ.授标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成为该招标工程的施工承包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签约前业主与中标人还要进行决标后的谈判,但不得再行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在决标后的谈判中,如果中标人拒签合同,业主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再与其他人签订合同。
合同订立后,应将合同副本送有关部门备案。
案例3-1
在某建筑工程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预审合格,但建设单位以A单位是外地单位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上述案例涉及两个问题,一是A单位是否有资格参加投标?为什么?二是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妥当?
解析:第一,A单位有资格参与投标。公开招标时不得以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为由拒绝,否则违反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第二,招标办的主任不得参与到评标委员会中,且技术经济专家在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只有3/5,小于2/3的最低要求,不合法。
3.4.2 工程施工投标
工程施工投标,是指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发出的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出满足这些要求的报价及各种与报价相关的条件。工程施工投标除指报价外,还包括一系列建议和要求。投标时获取工程施工承包权的主要手段,施工企业不但提交投标文件后,就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信守自己的承诺,不得随意反悔或拒不认账。这是一种法律行为,投标人必须承担返回可能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
1.概述
1)投标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施工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企业简历;自有资金情况;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企业近三年来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2)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综合说明;②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③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④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⑤计划开工、竣工的日期,工程总进度;⑥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
投标过程中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括:①投标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投标决策(主要包括进行调查研究、研究招标文件、接受资格预审); ②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③投送标书。
2.投标前的准备工作
1)进行信息查证、对业主做必要的调查
企业在决定投标之前,必须首先认真分析所获得的信息的真实性。其次是对业主的调查了解,这是关系到实施工程的酬金能否回收的重要条件。作为工程承包商必须对实施项目的利弊进行认真评估。
2)研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职责和权利,必须要高度重视。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商务条款、标的工程内容条款和技术要求条款。但是依然有一些方面需要引起注意。
Ⅰ.合同条件
关于日期的核定,要注意核实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有效期、由合同签订到开工允许时间、总工期和分阶段验收的工期、工程保修期等;关于误期赔偿费金额和最高限额以及关于提前竣工奖励的规定;关于保函或担保的有关规定,如包含或担保的种类、保函额或担保额的要求、有效期等;关于付款条件,确认是否有动员预付款及其金额和扣还时间与方法、付款的方法、扣留保留金的比例、最高限额和条件等;关于物价调整条款;关于工程保险和现场人员事故保险等的规定;关于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损害的补偿办法与规定;关于争端解决的有关规定。
Ⅱ.责任范围和报价要求
要明确合同类型对于合同双方的不同责任和风险;认真落实要求投标的报价范围,不应有含糊不清之处;认真核算工程量。
Ⅲ.技术规范和施工图
在核对工程量清单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每一项工作的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规范,主要技术规范中有无特殊施工技术要求,有无特殊材料和设备的技术要求,有无允许选择代用材料和设备的规定;同时还要进行施工图纸分析,确保结构图与设备安装图之间的一致性。
3)进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调查
关于工程项目的调查,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调查、施工条件的调查以及关于其他方面的调查。
4)市场状况的调查
市场状况的调查主要是指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承包市场和生产要素等方面的调查,包括对招标方情况、竞争对手、生产要素等情况的调查。
5)参加投标准备会和勘察现场
在投标预备会之前应事先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并将发现的各类问题整理成书面文件,寄给招标人要求其给予书面答复,或在标前会议上予以解释和澄清。招标人或咨询工程师在投标预备会上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均应发出书面文件,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能仅凭口头答复来编制自己的投标文件。
现场勘察一般也是招标预备会的一部分,招标人会组织所有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参加现场勘察的人员事先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施工图和技术条件,投标人应派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勘察。除进行与施工条件和生活条件相关的一般调查外,主要应根据工程专业特点有重点地结合专业要求进行勘察。
6)成立投标工作机构、编制施工规划
施工企业应精心挑选经济管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商务金融类人才以及合同管理类人才组成投标工作机构,同时编制施工规划。编制施工规划的原则是在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工程成本最低,投标价格合理。
编制施工规划的依据是设计图、规范、经过复核的工程量清单、现场施工条件、开工、竣工的日期要求、机械设备来源、劳动力来源等。施工规划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两部分。除招标文件专门规定必须用网络图者外,施工规划不一定采用网络计划,但应做到以下要求:①总工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②表示各项主要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③体现主要工序相互衔接的合理安排。④有利于均衡地安排劳动力和充分有效利用施工机械设备,便于编制资金流动计划。制定施工方案应从工期要求、技术可行性、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
3.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
投标人在对现场进行考察后,要进入投标报价阶段,这也是投标工作的核心。
在计算标价中,要注意工程量计算、正确套用单价、准确计算各种数据、合理确定各类费用。关于投标价格,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合价和单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该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通过计算得出的价格还只是待定的暂时标价,须经多方面分析后,才能做出最终报价决策。在报价时,投标人要客观而慎重地分析本行业的情况和竞争形势,对报价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包括竞争对手、市场材料价格、企业盈亏、企业当前任务情况。最后作出报价决策,即报价上浮或下浮的比例,多方分析工程情况后决定最后报价。
2)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写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般不带任何附加条件,否则会导致废标。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投标书;②投标保证书;③报价表,单价合同一般将各类单价列在工程量表,如果招标方有要求,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将主要的或全部单价均附在单价分析表;④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表或资源安排直方图;⑤施工组织机构表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人选及简历;⑥如预将部分项目分包给其他承包商,则需将分包商情况写入投标文件;⑦其他必要的附件和资料,如投标保函、承包商营业执照、承包商投标全权代表的委托书及姓名、地址,能确认投标财务状况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等。
4.投送标书
标书编制完毕,应将正本和副本装入投标文件袋内,在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加盖两枚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招标单位在接到投标书经检查确定密封无误后,应登记签收,装入专用标箱内。
标书发出后,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允许进行补充修正。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正式函件送达招标单位,否则无效。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充修订条件,应视为标书附件,招标单位必须承认,并视为评标、决标的依据之一。
案例3-2
某大型工业项目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编制了完整详细的招标文件,其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通用条款;(4)专用条款;(5)合同格式;(6)图纸;(7)工程量清单;(8)中标通知书;(9)评标委员会名单;(10)标底编制人员名单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对申请投标人进行审查,而且确定了资格预审表的内容,提出了对申请投标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的要求,要求包括:(1)资质等级达到要求标准;(2)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工程造价的5%; (3)主体工程中的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来完成;(4)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上述案例涉及三个问题:一是招标文件的内容中哪些不应属于招标文件内容?二是资格预审主要侧重于对投标人的哪些方面的审查?三是背景材料中的必要合格条件不妥之处有哪些?
解析:一是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评标委员会名单、标底编制人员名单均不应属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二是资格预审侧重对承包人企业总体能力是否适合招标工程的要求进行审查。三是在对申请投标人资格必要合格条件的要求中,包括:①投标人在开户银行的存款达到工程造价的5%; ②主体工程重点部位可分包给经验丰富的承包商均应属于不合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