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如何评价抗癫痫药的治疗效果?

在癫痫治疗过程中,通常需要评价抗癫痫药是否存在交叉,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还是换药。目前,抗癫痫治疗的疗效评价标准主要采用中华医学会第一届全国癫痫专题学术会议制订的四级疗效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1)完全控制 服药后未再有任何形式的发展,时间已超过用药前最长间歇期2倍以上。达到完全控制,坚持治疗、巩固治疗,癫痫基本上可以治愈。其中,治愈标准要求完全控制达3年以上。

(2)基本控制 发作次数减少75%以上,症状减轻。用药后达到基本控制,需要进一步修正治疗方案,直至达到完全控制的标准。

(3)有效 发作次数减少50%~75%,发作程度减轻。用药后达到有效的标准仍不是满意的结果,因此需要重新制订方案。

(4)无效 与治疗前无明显差别。目前的药物治疗应当停止,需要重新寻找其他方案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