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44 ![](https://epubservercos.yuewen.com/203BFC/14261482005200706/epubprivate/OEBPS/Images/figure_0032_0004.png?sign=1739548452-EOE5i8woGSozy1JCi5CbU1CXZ4RA9BZ2-0-b48105ed63724e6aef7bde5a05ff4ba0)
同“”。《五音集韵·旨韵》:“
”,同“
”。(2655A/2841B)
按:《五音集韵》旨韵诗止切(与“始”字同一小韵):“,
草名。
,俗作。”(97上)此《大字典》所本。《集韵》止韵首止切:“
,艸名。”“
”字未见《广韵》《玉篇》及此前字书,文献亦未见用例;其字训草名,从瓜于义无取。以形音求之,
当是
字传刻之误者。《龙龛》卷二爪部:“
,俗。音始。”(331)俗书爪、
(瓜)二旁形近相乱,故
变作
,《大字典》又楷定作“
”。《古文四声韵》止韵载《古尚书》“始”字作
,崔希裕《纂古》作“
”,
、
疑即
字楷定之异者。《五音集韵》收录个别缺义训字,字下但言“俗作、古文”等,此类字与上字并无异体关系(参看厂部“
”字条),《大字典》谓“
”同“
”,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