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发包人提起工程质量反诉的处理

条文内容

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