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宁关于建设苏维埃民主的思想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领导俄共(布)积极探索建设无产阶级民主即苏维埃民主的途径,逐渐地形成了同俄国的实际相符合的民主建设的思想。

(一)关于实施巴黎公社民主原则的设想

1871年巴黎公社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是: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用公社式的政权代替它;所有的公职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受到人民的监督,不称职者随时可以被撤换;所有的公职人员领取同普通工人数额相同的薪金。列宁高度地赞赏巴黎公社的这种原则和精神,要求照此来建设苏维埃国家的民主制度。在著名的《四月提纲》里,列宁写道:“不要议会制共和国(从工人代表苏维埃回到议会制共和国是倒退了一步),而要从下到上遍及全国的工人、雇农和农民代表苏维埃的共和国。”“废除警察、军队和官吏。”“一切官吏应由选举产生,并且可以随时撤换,他们的薪金不得超过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1]这明确地证明,列宁用以指导建设新国家和新民主制度的是巴黎公社的原则和精神。同一时期,他在《论两个政权》一文中论及俄国未来的政权时写道,“这个政权和1871年的巴黎公社是同一类型的政权,其基本标志是:(1)权力的来源不是议会预先讨论和通过的法律,而是来自下面地方上人民群众的直接的创举,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直接的‘夺权’;(2)用全民的直接武装代替脱离人民的、同人民对立的机构即警察和军队;在这种政权下,国家的秩序由武装的工农自己,即武装的人民自己来维持;(3)官吏,官僚,或者也由人民自己的直接政权取代,或者至少要接受特别的监督,变成不仅由人民选举产生、而且一经人民要求即可撤换的官吏,处于普通的受委托者的地位;他们从占有能领取资产阶级高薪的‘肥缺’的特权阶层,变为特殊‘兵种’的工人,其报酬不超过熟练工人的一般工资”[2]。这里的思想,也是按照巴黎公社的原则和精神建设新国家和新民主制度的思想。

在列宁的思想里,俄国建立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度,是民主发展过程中的质的变化。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写了名著《国家与革命》。该著作第三章在论及必须用巴黎公社式的政权取代旧国家机器时写道,在这里恰巧看到了一个“量转化为质”的例子:民主实行到一般所能想象的最完全最彻底的程度,就由资产阶级民主转化成无产阶级民主,即由国家转化成一种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东西”[3]。意思是说,俄国产生的巴黎公社式的民主,是最完全、最彻底的民主,是无产阶级民主,是民主发展过程中的质的变化,也是国家发展过程中的质的变化,即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东西”——不是当时人们所能看到的、在世界上各个民族普遍存在的“国家”了。在这里,他还写道:镇压剥削阶级的反抗是必要的,巴黎公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实行镇压的机关在这里已经是居民的多数,而不像过去奴隶制、农奴制、雇佣奴隶制时代那样总是居民的少数。既然是人民这个大多数自己镇压他们的压迫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也就不需要了!国家就在这个意义上开始消亡”[4]。这里强调的思想有两个:一是在俄国未来的民主制度下,大多数人直接行使国家镇压机构的职能,也就是说,不需要建立专门的镇压机构,大多数人直接行动,镇压和打击进行反抗的剥削者;二是由于全民行使国家政权的职能,或者说行使国家政权职能的“全民化”,就不需要国家政权了,它已经开始消亡了。

在列宁的思想里,在俄国未来的民主制度下,没有也不需要国家机器对社会进行管理,只需要邮政式的社会事务机关来调节生产活动。19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将邮政业收为国家专营,即邮政业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样式的经济。然而,在邮政业的运作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不是国家机器,而是具有社会管理与调节功能的邮政营业机关。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指出,有的社会主义者认为邮政业是未来社会主义经济的模型,这是非常正确的;当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地以这样的方式经营邮政业,等于为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准备好了管理社会事务的机构;在这些国家,只要推翻了资本家阶级的统治,摧毁了现代国家的官僚机器,粉碎了剥削者的反抗,工人阶级就会得到一个技术装备程度很高的社会事务机构,即邮政营业机构;这个机构完全可以由联合起来的工人自己所使用,可以雇用一些技术人员、监工和会计在这里工作,付给他们和普通工人一样多的工资。他写道:“把整个国民经济组织得像邮政一样,做到在武装的无产阶级的监督和领导下使技术人员、监工和会计,如同所有公职人员一样,都领取不超过‘工人工资’的薪金,这就是我们最近的目标。”[5]在他看来,这样的社会由于没有国家机器和官吏,官吏的职能可以由“监工和会计”的职能所取代。这就是他所说的:“国家官吏的特殊‘长官职能’可以并且应该立即开始、在一天之内就开始用‘监工和会计’的简单职能来代替,这些职能现在只要有一般市民的水平就完全能够胜任,行使这些职能只须付给‘工人工资’就完全可以了。”[6]十月革命胜利时,列宁力图按照上述民主制度的设想进行实践。

从列宁关于俄国未来民主制度的设想到现实,无疑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人们不能要求俄国无产阶级在革命胜利时马上实现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度。不能把列宁的设想看成一个订单,要求在革命胜利时一成不变地按订单行事。人们所期望的应该是,革命胜利后新政权的建设或者说国家政治制度的建设充分地体现巴黎公社式民主的精神。

应该说,巴黎公社式民主的精神在苏维埃国家政权建设或政治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1917年11月7日(俄历10月25日)夜,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举行。参加会议的代表有649人。他们由人民群众民主选举产生。其中布尔什维克党390人,社会革命党160人,孟什维克国际主义派14人,还有其他方面的代表。这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关。该委员会成员有102人。其中布尔什维克党62人,左派社会革命党30人,孟什维克国际主义派6人,乌克兰社会主义党3人,社会革命党最高纲领派1人[7]。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布尔什维克代表加米涅夫为主席。12天以后,加米涅夫由于犯错误,其主席的职务被斯维尔德洛夫所取代。

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成立工农政府的法令》。其中规定:工农政府(当时称人民委员会)管理国家;人民委员会各人民委员部应同工兵农及职员的群众组织密切协调,负责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对人民委员会以及各部的监督权和撤换权,属于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以及中央执行委员会。当时产生的人民委员会有11个委员部,15名委员。他们全部都是布尔什维克党人。当时布尔什维克曾邀请左派社会革命党人担任政府的职务,但左派社会革命党人没有接受他们的邀请。可是,到11月下旬,左派社会党人柯列加也夫进入人民委员会,担任农业人民委员的职务。到12月上旬,又有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进入人民委员会,担任人民委员的职务[8]

上述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都是经由选举产生的。而且从代表和委员的构成来看,他们不是一个政党的人员,多个政党都有人员参与。这体现了巴黎公社式民主选举的原则。加米涅夫因为犯有错误而被及时撤换,这体现了巴黎公社式撤换制的原则。当时这些代表和委员,或者没有薪金(供给制),或者只领取同普通工人一样的薪金,这也是巴黎公社式精神的体现。

随着革命的进展,工兵农代表苏维埃组织在全俄各地建立起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参加苏维埃大会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有关资料记载,从十月武装起义胜利到1920年底,即使是在国内战争紧张而困难的条件下,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也举行了7次,由人民群众讨论和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各省和各县也按照规定的程序举行工兵农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吸收人民群众参与重大事务的决策。在这一时段里,据全俄50%的省和40%的县的统计,有27 201名代表出席了188次省级工兵农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有190 077名代表出席了1 651次县级工兵农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9]。如此之多的人民群众参加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管理,充分展示了苏俄民主制度的“人民性”,体现了巴黎公社式民主的精神。

(二)关于由党领导实施无产阶级民主的思想

上述列宁关于实施巴黎公社式民主原则的设想,有积极的作用。如它指导和影响了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以及地方各级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指导和影响了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各级工农政府的建设,在苏俄建立了不同于并超越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新的无产阶级民主制度。

可是,列宁的思想存在着脱离俄国实际夸大巴黎公社式民主原则的倾向。比如,巴黎公社式民主原则只是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的,只是在一个城市的实践中形成的,而且只是在西方国家的一个城市内形成的。如果条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不是在较短的时间内而是在很长的时间里,不是在一个城市内而是在全国的范围里,不是在西方的一个国家内而是在东方的一个地域很大的、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将如何运用巴黎公社式民主原则?这不能不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换言之,在当时的苏俄,如果像巴黎公社那样废除国家机器,尤其是废除官吏(在无产阶级国家被称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常备军、警察、法官等行不行?实行由全体工农群众直接管理国家的制度行不行?实行所有的公职人员同普通工人的薪金数额相同的制度行不行?上述这些问题,人们的回答不可能是肯定的。不仅是革命胜利初期的苏俄不可能实行这样的制度,即使是几十年以后的苏联,也不可能实行这样的制度。由此可以看出,列宁当时设想在革命胜利后马上实行巴黎公社那样的制度,脱离了俄国的实际,有夸大巴黎公社式民主原则的倾向。

如前所述,苏俄建立的民主制度是不同于和超越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新的无产阶级民主制度,是体现巴黎公社式民主精神的民主制度。但是苏俄在实践中不可能也没有照搬巴黎公社的做法。譬如,在国内战争过程中,苏俄建立了强大的红军即建立了常备军,实行了干部委派制等。

正是在国内战争过程中,列宁充分认识了俄国的国情,意识到在苏俄实施直接民主即由全体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不可行性。他在俄共(布)八大上的报告批评资产阶级国家阻挠劳动者参与管理时提出:“我们已彻底扫除这些障碍,但是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达到使劳动群众能够参加管理的地步,因为除了法律,还要有文化水平,而你是不能使它服从任何法律的。由于文化水平这样低,苏维埃虽然按党纲规定是通过劳动者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者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在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只有通过长期的教育才能解决。目前这个任务对于我们是极端困难的,我已经屡次指出,这是因为担任管理的工人还非常少,少得令人难以置信。”[10]他的意思是,苏俄由于文化落后,有能力参与管理的劳动者太少,所以不能真正实现由全体劳动者直接管理,只能由无产阶级的先进阶层即由共产党代表劳动者进行管理。而且苏俄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十分艰难,短时间内难以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所以由共产党代表人民进行管理的过程不会很短。正是由这样的思想认识出发,列宁提出了苏俄由共产党领导实施无产阶级民主的思想。

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系统地阐述了这样的思想。在该著作中,他提出,必须由共产党领导实施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当时,俄共(布)有60余万共产党员。党的领导对国内战争的顺利进展并逐步取得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德国的一些未经过革命斗争锻炼和考验的共产党人即“左派”在政党与阶级、领袖与群众的关系上讲了糊涂话,如“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针对此,列宁提出了著名的关于领袖、政党、阶级、群众的关系的论断,即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来担任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列宁说:“从共产主义的观点看来,否定政党就意味着从资本主义崩溃的前夜(在德国)跳到共产主义的最高阶段而不是进到它的低级阶段和中级阶段。我们在俄国(推翻资产阶级后的第三年)还刚处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即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过渡的最初阶段。阶级还存在,而且在任何地方,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都还要存在好多年。”[11]意思是说,只有到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由于阶级和国家的消亡政党才会消亡,俄国尚处于向共产主义低级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最初阶段”,还存在着阶级,所以还需要有国家,还需要有政党和政党的领导作用。他特别强调,在任何地方,在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以后,阶级都会存在很长的时间,即在很长的时间内都需要有政党和政党的领导作用。显然,他这里强调了共产党对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的领导作用。在此著作中,他还写道:“领袖、政党、阶级、群众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政党同工会的关系,现时在我国具体表现如下。专政是由组织在苏维埃中的无产阶级实现的,而无产阶级是由布尔什维克共产党领导的。”[12]这里他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公式: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通过苏维埃的形式,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他还说,俄共(布)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由大会选举出中央委员会领导全党,而党在莫斯科的最上层领导则是由中央全会选举产生的更小的集体,即“组织局”和“政治局”,它们各由5名中央委员组成。党中央的领导地位十分重要,“我们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13]

在上述著作中,列宁论述了党领导的工作方式。他指出,党的工作方式的主要内容是:(1)党依靠工会来进行自己的工作。当时俄国的工会会员有400万,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会组织。列宁说:“工会形式上是一种非党的组织,而实际上大多数工会的领导机构,首先当然是全俄总工会的中央机构或常务机构(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都由共产党员组成,执行党的一切指示。”[14](2)党的工作通过苏维埃来进行。苏维埃里的工作者是共产党员,他们以及整个苏维埃机构接受党的领导。俄国已经建立了各级苏维埃组织,由基层苏维埃即县苏维埃将有觉悟的工人派往乡村担任各种领导职务,来实现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从而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他认为,上述党的工作方式,体现了俄国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的“总的结构”。

1920年底1921年初,俄共(布)内发生了关于工会问题的争论。在这个过程中,列宁就党的地位和作用即由党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进一步阐述了重要的思想。他说:“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由包括全体无产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因为不仅在我们这样一个极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就是在所有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都还那样分散,那样被人鄙弃,在某些地方还受人收买(具体来说,在某些国家里被帝国主义收买),以致无产阶级专政不能直接由包括全体无产阶级的组织来实现。只有吸收了阶级的革命力量的先锋队,才能实现这种专政。”[15]意思是说,像工会那样的吸收全体工人群众参加的组织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只有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即党,才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他还说:“难道每个工人都知道如何管理国家吗?有实际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神话,都知道我们这里数百万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人,现在正处在我们所说的阶段,即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这一阶段。如果工人在这所学校里学上若干年,他们就一定能学会,但是这要慢慢来。我们甚至连文盲都还没有扫除。”“在工人当中谁来参加管理呢?整个俄国只有几千个人。如果我们说,不是党而是工会自己来提人选和进行管理,这听起来很民主,可能也会争取到一些选票,但是不会长久。这只会葬送无产阶级专政。”[16]他的意思是,工人现在还处于慢慢学习管理的阶段,还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只有“几千个人”能够进行管理,即只有党才能够进行管理。就此,他还明确地提出:“要管理,就需要有一支经过锻炼的共产主义革命者的大军,这样的大军是有的,这就是党。”[17]列宁所谓的由党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和进行管理,或者说由党实现无产阶级民主,实际上是主张由党来领导无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民主,由党来领导管理。


注释

[1]列宁.列宁全集:第29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15.

[2]列宁.列宁全集:第29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31-132.

[3][4]列宁.列宁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0.

[5]列宁.列宁全集:第31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7.

[6]同[5]46.

[7]刘克明,金挥.苏联政治经济体制七十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26.

[8]同[7]28-29.

[9]刘彦章.列宁的社会主义构想.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101.

[10]列宁.列宁全集:第36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155.

[11]列宁.列宁全集:第39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4.

[12][13]同[11]27.

[14]列宁.列宁全集:第39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7-28.

[15]列宁.列宁全集:第40卷.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200.

[16]同[15]252-253,253.

[17]同[1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