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请不要再打妈妈……”
我的桌案,搁着一封当事人梅雪12岁的女儿寄来的信笺,轻飘飘的一张纸,却沉重得让人窒息。
“法官和律师阿姨,我请求你们,让我跟我的妈妈!从小到大,爸爸一直有打妈妈,每次爸爸打妈妈,我心里都很害怕。有一次妈妈头被打破了,流了很多血,妈妈很伤心,我也很伤心,做梦都害怕……”这封信,叫人心碎。
如果不是从事律师职业十多年,我决然想不到,在当今文明的21世纪,法治逐步健全的现代社会里,居然在我的身边、我的周围,还存在如此之多、如此之惨的家庭暴力。如果不是承办的大量案例的累积和分析,我也决然不会相信,70%以上的婚姻家庭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其中,遭受到暴力伤害的往往是女性和儿童,暴力行为涉及肉体施暴、身心摧残之双重暴力,尤其是殴打、谩骂、长期虐待,非常严重,绝非耸人听闻!
我遇到年龄最大的对方当事人,是位73岁的老人,退伍军官、离休干部,却长期在外保持第三者关系,为此虐待殴打他的67岁老伴——那个曾经一路跟随他走过颠沛流离的行军生活、曾经相濡以沫的患难妻子。那时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还在老城区,他们就住在附近,有一次妻子被打到爬出家门,从楼梯上滚落下来。我赶到派出所,目睹那位西装笔挺的施暴者,坦然自若地坐在长椅上抽烟,而他的老伴,整个脸庞肿得不成样子,身上已是累累伤痕。那一幕至今没能从我的记忆中抹去。
我代理的20世纪50年代的当事人,他们历经风雨儿孙绕膝;60年代的当事人,他们有儿有女略有成就;70年代的当事人,他们有正当的职业体面的家;80年代的当事人,他们经济宽裕生活安逸。然而,因为脾气性格的差异、兴趣习惯的不和、经济收入的失衡、社会地位的差距、亲属关系的不睦、子女管教的不一、长辈意见的干涉、酗酒跳舞有外遇、吸毒赌博滥交友等原因,以致夫妻争吵不休,其间,强悍的男方往往挥拳施暴,弱势的女方往往遭受暴力。有一位女士,当时是摆早点摊的,早上还卖着炸油条。一次跟她老公争吵起来,男的恼怒不已,竟然一下就把整锅滚烫的油掀翻倒她身上,现场惨不忍睹。还有一位女士,原先住在市中心,也是开餐饮店的,男的酗酒赌博,动辄打骂妻子,拿烟头烫、拿刀捅、性虐待,暴行令人发指。另外有一位当事人,年幼由父母做主定了娃娃亲,结果男的有精神障碍,经常将妻子关在房里打得死去活来,有一次在路上追打妻子,竟将她抱起来扔到路边的河里,要不是旁人相救,她已殒命。再有一位当事人,离异后再嫁,丈夫脾气暴躁,言语不和就往死里打,有一次男的竟然拿着铁榔头追打她,她最后无处可逃,被对方扭住,结果一锤子砸在她腿上,当场昏迷。还有一位年轻的妈妈,争吵中差点被男方掐死,幸好他们住在老式居民楼,邻居听到及时报警才得以保住性命……太多太多触目惊心、残暴恶劣的案例,令人义愤填膺。可是看着法庭上趾高气扬、道貌岸然的,面对“关起房门,那就是我的家事”之嚣张气焰,那份势单力薄、无能为力、无以为据的沉痛,往往压抑得自己透不过气来。
家庭原是一个安全自在、温馨美满的避风港,曾经山盟海誓的两人,允诺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另一半,然而在进入婚姻后,一种强权与掌控的恶魔——家庭暴力却让女性猝不及防,天堂瞬间变成地狱。这些不幸的女人,她们遭受长期的暴力、伤害、性虐待,身心的重创是终其一生都挥之不去的噩梦。不仅如此,家庭暴力带给孩子的更是彻头彻尾的、无止境的伤害。梅雪的女儿,因为父亲不仅在家三天两头对妈妈施暴,而且还跑到幼儿园,当着孩子们和老师的面,将来园接她的妈妈摁在地上拳头砸脚猛踹,孩子因此吓得小便失禁,精神极度衰弱。菲文仅两岁的儿子,在洗澡时,因为父亲冲进卫生间殴打母亲,吓得摔进澡盆被呛水不轻,后来总是从梦中惊醒哭闹。敏佳的儿子,已经17岁,1.8米的个头,哭着跪在地上求爸爸不要再打妈妈,每次离家返校,总是放心不下他柔弱的妈妈。莉莉的女儿,才6岁的孩子,跟我说她把家里所有的剪刀、菜刀、棍子等工具都藏了起来,藏在她桌子底下的工具箱里,因为怕爸爸拿来打妈妈。4岁的浩扬,是我当事人陆晴的儿子。孩子有次吃着饭,突然说:“妈妈,我要快快长大,等我长大赚了钱,就去买个房子,我们就有地方住了,爸爸再也找不到我们,再也不会打你!”
这些孩子的无助的泪、无助的话、无助的乞求,真叫人心碎!孩子,该拿什么拯救无辜的你,该拿什么拯救你可怜的妈妈?
我想起早年上映的一部引起世人广泛关注的影片《被激怒的女人》。影片以真实的案例为背景,女主角阿鲁瓦利亚从小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1979年她攻读了法律学位,成绩非常优异。当时,依照父母的安排,阿鲁瓦利亚嫁给了迪帕克为妻。婚后,丈夫在西伦敦的家里开始频繁强暴并殴打她,而她却发现自己孤立无援,娘家人和婆家人都不愿也无力帮助她。在遭受了长达10年的家庭暴力后,她彻底崩溃了。最后一次,被丈夫施暴后的阿鲁瓦利亚,趁丈夫熟睡时,把一条浸有汽油的毯子放在他盖脚的被子上,点燃一根火柴,然后带着3岁的儿子跑进了花园。邻居们听到她丈夫的惨叫声。6天后,他死了。
1989年12月7日,刘易斯刑事法庭宣告判处阿鲁瓦利亚终身监禁。在宣判3年后,一家专门反对歧视女性而建立的慈善组织发起了一场运动,将这宗案件上诉到地区法院,认为被告在杀人时正遭受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应判决被告无罪。1992年9月,该案在老贝利刑事法庭再次进行重审。法院采纳了阿鲁瓦利亚针对指控她谋杀的抗辩,判处她3年零4个月的监禁。这也意味着重审判决之时,她就已刑满出狱了。阿鲁瓦利亚说:“很多女性在我的上诉成功后终于得到了解脱,但暴力仍然存在于每个阶层,包括东方和西方国家。”
一位长期遭受暴行侵害的弱女子,何以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以暴制暴?恐怕是被逼到绝路上,穷尽各方面救济途径而无法得救的最终自救吧。至于当初为什么不选择离婚来结束这种痛苦又可怕的婚姻,个中原因之复杂,很难一语道尽。对于这些案例中的女性当事人,在遭受首次家庭暴力而留下来,往往是出于夫妻感情的考虑和传统思想的约束,想想可能自己也有错,男方的行为是偶发的,一时的压力造成的,既然已经道歉,那就原谅他一次,否则就这样散掉,自己的娘家人也不会谅解。当家庭暴力开始恶化,她们仍然选择留下来,更多的是因为离婚后缺乏稳定的经济来源,没有自己的住所,无力独自抚养子女,而放下子女做母亲的又于心不忍,唯有委曲求全继续忍耐。当家庭暴力出现循环现象而仍然无法下决心逃离的原因,则是被一种无助麻木、恐惧绝望、退缩偏执的心理取代了正常的思维、理性和应变。她们或许还不知道,在长期的家庭暴力的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普遍的易怒、冷漠、内向、孤僻、自卑、恐惧、焦虑,他们行为两极化、攻击性强、追崇暴力,甚至离家、逃学、犯罪、自杀……所有一切罪恶的源泉,与他生活在家庭暴力的特殊童年环境脱不了干系。
有一首歌非常现实:“我听说通常在战争后就会换来和平,为什么看到我的爸爸一直打我妈妈……从小到大只有妈妈的温暖,为什么我爸爸那么凶。如果真的我有一双翅膀,随时出发,偷偷出发,我一定带走我妈。其实我回家就想要阻止一切……来阻止一切暴力,眼泪随着音符吸入血液情绪。爸,不要再这样打我妈妈!”
“爸爸,请不要再打妈妈!”梅雪女儿的信里,末尾是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