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围手术期合理输血
作者名:
严敏主编
本章字数:
153字
更新时间:
2021-04-16 11:46:32
二、应急用血的知情同意
我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记载理由,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名,放入病历。
本周热推:
全科医生诊疗手册(第三版)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4版)
神经内科疾病诊疗与处方手册
幸福脑:助你摆脱烦人的情绪和行为问题
临床营养学(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用)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