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271字
- 2021-04-25 18:25:44
2 术 语
2.0.1 厂际管道 pipelines engineering between petrochemical projects
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石油化工码头等相互间的输送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石油化工园区除外)。其特征是敷设在石油化工及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石油化工码头等围墙或用地边界线之间且通过公共区域,长度小于或等于30km。
2.0.2 液化烃 liquefied hydrocarbon
在15℃时蒸汽压大于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
2.0.3 暗沟(渠) ditch(canal)
无法直接观察的雨水、污水、电缆、热力管道等的通道,其特征是侵入可燃介质后可形成爆炸空间。
2.0.4 人员密集区 densely populated area
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建(构)筑物或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中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