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用版)(2017年版)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139字
- 2021-09-17 11:50:45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理解与适用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本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条文参见
《继承法》第10条;《继承法意见》第30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本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继承法》第10条;《继承法意见》第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