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太祖太宗时期奇案冤案揭秘

这是为皇权和政权而战斗的年代,是大清的雏形时期,一切以“夺取新政权、扩张自己的势力”为中心。所以任何反对或不利于这群统治者的利益的人或事,都会遭受到不可思议、惨无人道的厄杀,即便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亲生子女,也不放过。正因为这帮权力统治者的不择手段和惨无人道,才上演出一幕幕令人惊悚、催人感愤的千古奇案和冤案……

1 努尔哈赤诛杀亲弟奇案

说到大清王朝的建立,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开国领袖清太祖努尔哈赤,是他奠定了大清王朝三百年的江山基业。其实,在努尔哈赤的背后,还有一位对大清王朝居功至高的人物,那就是努尔哈赤的亲弟弟舒尔哈齐,只是因为特殊的原因在史书中很少记载,而他的子孙在清王朝中一直担任重要的位置,备受重视。后来的咸丰皇帝在热河避暑山庄去世后,遗诏让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尚书肃顺等八人辅政,号称“赞襄政务王大臣”。这端华、肃顺为同胞兄弟,时人称“端三肃六”,而他们就是舒尔哈齐的八代孙。

努尔哈赤有弟兄五人,但称得上同胞手足的只有三弟舒尔哈齐和四弟雅尔哈齐。公元1583年,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被明军误杀,努尔哈赤继承了父祖的职位,统领建州左卫都指挥,还受封敕书、马匹,当时辽东镇帅李成梁对他也未加留意。当时的努尔哈赤二十五岁,舒尔哈齐二十岁。兄弟俩为报父祖的亡仇,秣马厉兵,不几年间,建州异军突起,不但令周围女真各部刮目相看,就连明朝和朝鲜也都知道这兄弟二人习兵多智,志向高远。当时朝鲜政府得到情报说,努尔哈赤自称为王,其弟自称船将,立志要“报仇中原”。明朝当政者对兄弟二人采取羁縻的政策,高官厚馈,努尔哈赤晋升都督,加龙虎将军勋衔,舒尔哈齐也被明廷授予都督崇阶,所以在建州内部人称舒尔哈齐为“二都督”。当时,凡军机重大要事,努尔哈赤兄弟关门密议,决定之后,雷厉风行,竟无一人了解真实内幕。但是到了公元1611年(万历三十九年)建州女真统一内部,还打败了海西女真哈达、辉发二部,聚有精兵劲卒数万,虎视辽东,窥探中原,有帝王之势的时候,舒尔哈齐却突然去世了,《清实录》所记,1611年8月19日舒尔哈齐“薨,年四十八岁”。在日后清朝的官修史书中,舒尔哈齐对清王朝的丰功伟绩无从追寻,实在耐人寻味。

那么舒尔哈齐是怎么死的呢?史料中对他何以致死,丧礼如何,都没做交代。当时明朝方面的记载则是“奴酋忌其弟兵强,计杀之”。(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努尔哈赤杀其弟舒尔哈齐,并其兵”。(沈国元:《皇明从信录》)明代黄道周更是详细描述了这场骨肉相残的悲剧:“酋疑弟二心,佯营壮第一区,落成置酒,招弟饮会,入于寝室,锒铛之,注铁键其户,仅容二穴,通饮食,出便溺。弟有二名裨将以勇闻,酋恨其佐弟,假弟令召入宅,腰斩之。”(《博物典汇》)在清代的老档案《满文老档》中记载,公元1609年(即万历三十七年)3月间,努尔哈赤以舒尔哈齐图谋自立为理由,杀死舒尔哈齐一子及一僚属,削夺了他所属的军民,两年后,舒尔哈齐就死去。如果当时的舒尔哈齐自有军队,当然不可能束手就擒。所以努尔哈赤用计囚禁,杀其亲信,是不可避免的。看来,明朝人说努尔哈赤杀害胞弟,恐怕不是诬传。

如果说努尔哈赤杀了自己的同胞兄弟,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最为亲情的兄弟二人同室操戈、骨肉相残?其中当然是有权力之争的缘故。和努尔哈赤一样,舒尔哈齐也是明朝廷任命的管理建州女真的官员,又有自己属下的兵马,如果他能听从兄长的指挥,自然和努尔哈赤相安无事,但舒尔哈齐偏偏又是桀骜不驯的人,处处要和兄长分庭抗礼,兄弟之间难免矛盾重重。虽然不及其兄兵强马壮,但舒尔哈齐还是决心离开兄长。对努尔哈赤来说,舒尔哈齐的独立完全是在自己身边又立一个敌对国,由此努尔哈赤起了杀心。关于这场内部的残杀,有人指出这不仅仅是权力的争夺,而是一场“叛明”和“拥明”的斗争,明朝政府很注意扶持舒尔哈齐来削减努尔哈赤的独立势力,于是重建了建州右卫。新设右卫的治所黑扯木位于辽宁铁岭的东南。看来,努尔哈赤杀弟的疑案牵扯的问题还涉及到很多方面,一时难以完全弄清楚。

不过舒尔哈齐被其兄有意诛杀的史实基本上已经被公认了,不管权力之争也罢,政见之争也罢,二者互相交织也罢。舒尔哈齐生前有大功于清室,身后却寂寥无闻,但又不敢明言其死因。龙兴之初的诸王冤案后来有不少得到了清帝的平反,惟独没有给舒尔哈齐昭雪,这一方面是因为努尔哈赤的子孙们不愿承认其祖有杀弟的恶名,另一方面,在满清人看来,努尔哈赤杀弟也是出于维护帝业的目的,因此不能推翻太祖首定的铁案。舒尔哈齐之子济尔哈朗后来以功得封郑亲王,终清之世,王爵世袭罔替,即所谓“铁帽子王”。这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是皇室对舒尔哈齐开创之功的谢酬吧。

2 褚英被囚死奇案

褚英勇武善战,功绩赫赫,为努尔哈赤完成女真诸部统一大业做出了杰出贡献,可称得上是建立后金汗国的卓越功臣,所以努尔哈赤对他屡有封赐。正值褚英头角崭露、顾盼自雄之时,努尔哈赤却将其幽禁于高墙之内,并于两年后即明万历四十三年(即公元1615年)置之于死地,终年三十六岁。努尔哈赤为什么要杀死这样一个得力助手且是他的亲生儿子呢?因为史书上没有明确记载,所以他的死一直笼罩着一层厚厚的迷雾。

褚英自幼跟随父亲东征西杀,十八岁就因战功赐号洪巴图鲁,封为贝勒。在与乌拉部的战斗中,和代善一起,鼓舞士气,奋勇杀敌,得到斩三千级、获马五千匹、甲三千副的战绩,凯旋归来,受到努尔哈赤的最高嘉奖,再赐号阿尔哈图土门,意为广略,所以褚英常被称作广略贝勒。

因为褚英屡有战功,又是长子,早在明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年过半百的努尔哈赤就委任他执政,想要树立他的威信,锻炼他的能力。但这位长子让他的父亲失望了。褚英的最大毛病是心胸狭窄而欲望太大。总嫌分给他的部属、民人、牧群、财产少了,总想从所得比他少的诸弟那里索取更多的东西。努尔哈赤也认为褚英不适于执掌大政,但由于嫡长继承陈例,仍命长子褚英执政,希望他执掌大政后,改掉心胸狭隘的坏毛病。然而事与愿违,他执政后褊狭依旧,且心术不正,强迫四个弟弟(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向自己立誓:“不得违抗兄长的话,更不许将兄长所说的各种话告诉父汗。”还声称:“凡与我不友善的弟弟们,以及对我不好的大臣们,待我坐上汗位以后,均将之处死。”天长日久,众人的不满积累起来,终于压不住了。褚英的四个弟弟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和努尔哈赤所倚任的五大臣,终于联合起来向汗王控告褚英,控告中一句最要紧的话就是:“担心汗王死后,我等的性命难保。”努尔哈赤大怒,斥责褚英道:“你这样威胁自己的四个弟弟,以及父亲任用的五大臣,我又如何能让你执政呢?我就是不能打仗,不能断理国事,年纪老了,也不把国家大政移交给你。”他无法再信任这个激起众怒、没有执政才能的长子,当年秋天征乌拉时,褚英被留下与代善守城;第二年努尔哈赤亲征乌拉,也不让褚英参加。从此,褚英实际上已被取消了储君的资格。

褚英性格极为暴烈,被父亲训斥后,他不但不认错、不低头,反而书写咒语诅咒父亲、诸弟和五大臣,并将咒语焚烧告天,以发泄心头的仇恨。他盼望努尔哈赤亲征乌拉失败,并策动亲信,阴谋在父亲大军兵败而归时,守住城门,不让父亲和诸弟进城。这些亲信自然心怀恐惧,后来一个参与此事的僚友因恐惧而留遗书自杀,其他几个参与者见势不妙,便一起向努尔哈赤坦白其中的阴谋,主动告发了褚英的全部罪状。

努尔哈赤又一次勃然大怒了,他立刻将褚英禁闭。经过深思熟虑,他看清了长子的存在会危及国家、危及诸子和众大臣;褚英不死,人人自危。他终于在公元1615年8月,下令处死了褚英。这一年,褚英三十六岁,而汗王五十七岁。这样可以推断,褚英被杀的根本原因应该是他威胁了努尔哈赤的权力和地位,因此招来了杀身大祸。

3 活殉大福晋冤死案

生活在古代皇宫的女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无忧无虑,幸福美满,温馨如意。俗语说:伴君如伴虎,荣辱沉浮瞬息变幻,不知何时就会祸起萧墙。在清太祖努尔哈赤死去十八个时辰之后,他最宠爱的大福晋阿巴亥被四大贝勒逼迫生殉,理由是努尔哈赤有遗嘱在先:大福晋虽然年轻貌美,但心怀嫉妒,常常使汗王不快,如果留下,将来恐怕会成为乱国的根源,所以必须殉夫。

按当时的习俗,妻殉夫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爱妻,一是没有年幼的儿子,阿巴亥虽然符合前一条,但她确有两个幼子需要抚育,而且她不相信汗王会留下这样的遗言,所以她要据理力争。

但是,四大贝勒告诉她:这是汗王临终的遗命,他们纵然不忍心、不愿意,却不敢不从。而且,从殉的仪式都已经准备好了。按规矩,当殉者盛装坐炕上,众人对之下拜,然后以弓弦扣颈勒毙;如果殉者不肯殉,则群起而扼之,至死为止。

到了这一步,阿巴亥还有什么挽救的办法?她只能屈从,换上礼服,戴满珠宝饰物,虽然照规矩殉者不得哭,她还是哀告诸贝勒,请求他们照顾她的幼子多尔衮和多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她还说了些冠冕堂皇的话:“我自十二岁侍奉汗王,丰衣美食已二十六年;汗王恩厚,我不忍离开他,所以相从于地下。”

大福晋的活活生殉非同寻常,努尔哈赤诸妃,如侧妃博尔济锦氏、伊尔根觉罗氏、叶赫那拉氏、哈达那拉氏及庶妃兆佳氏、钮祜禄氏、嘉穆瑚觉罗氏、西林觉罗氏等都是善终。至皇太极死时,不论中宫皇后,还是麟趾宫贵妃、衍庆宫淑妃、永福宫庄妃,还是那些无名号庶妃,无一人相从先帝于地下。顺治皇帝死时,虽有一名贞妃者从殉,但也不过一庶妃,而且从当时文献记载看,贞妃的从殉,出于皇室意料,显然是自愿从死,不愿苦熬内宫的寂寞岁月。而阿巴亥的生殉则不同,她既是地位高贵的“国母”,又有幼子尚未成年,更何况先申诉了她的一番“罪过”之后,宣布是“先帝遗命”,而且“虽欲不从;不可得也”,强逼她自缢殉葬,同样让人联想到逼迫大福晋生殉背后的阴谋。

早在若干年前,大福晋就经历了几次风波。努尔哈赤庶妃代音察向努尔哈赤告状说:“大福晋曾两次备佳肴送与大贝勒(代善),大贝勒受而食之;一次送给四贝勒(皇太极),四贝勒受而未食。而且大福晋一日两三次派人到大贝勒家,想是有什么事商议。大福晋自己也两三次深夜出宫院。”这样的事情已使努尔哈赤非常不快,但他处理得非常冷静。

女真族与蒙古族一样,有父死子娶庶母、兄死弟娶嫂的传统习俗,努尔哈赤自己就从死去的族兄那里继承了嫂子衮代为大福晋,而且他自己也公开表示过他死后由代善继承阿巴亥。现在,阿巴亥出于对未来地位的考虑,提前向身为储君的代善传情,表达自己的倾心爱慕,可谓预做准备,原也在情理中。须知,努尔哈赤已经年过花甲,须发苍白,而阿巴亥正当三十岁的盛年,最是女人丰姿绰约的性成熟时期,老夫少妻、白发红颜,很难不生外来枝节。再说,拿贼要赃,捉奸要双,并无通奸的确证。所以,努尔哈赤赦免了大福晋的死罪,但予以休离。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毫无地位可言的小庶妃如何胆敢去告深受汗王宠幸、贵有三子的大福晋?而且牵连着自领两旗、居参政“四大贝勒”之首、老汗王欲立为太子的大贝勒代善?诬告大妃与代善关系暧昧的“邪风”从哪里刮起?人们不难看出,这一切均缘于爱新觉罗氏家族的权力之争。因为老汗王年事已高,汗位的继承人为谁?已成为诸子侄中明争暗斗的焦点和重点。因为努尔哈赤时代在政治上实行八旗制,以八旗和硕贝勒“共理国政”,即以八旗旗主分权统治的制度;在经济上则“予定八家但得一物,八家均分之”。军事上凡行军打仗也以八旗旗主为统帅,各有统属,联合作战。这就必然形成八个政治、经济乃至军事实力旗鼓相当、势均力敌的集团统治,也就会在汗位继承上导致“诸王争国”的恶劣后果。

当时八旗人马中,皇太极掌握两黄旗,代善掌握正红旗,阿敏掌握镶蓝旗,莽古尔泰掌握正蓝旗,所余镶红、正白和镶白三旗旗主,分别是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在他们分别只有十九岁、十二岁和十岁的时候,就成为拥有一旗、与诸兄并驾齐驱的权势很大的旗主。诸兄能够成为旗主,完全是因为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流血拼命,而幼弟恃母亲受宠而得汗王厚赐,如何让人心服口服?

阿巴亥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所掌握的力量已经超过四大贝勒中的任何一个,如果再有他们的母亲阿巴亥以国母之尊联缀其上,那么其他五位旗主谁不畏惧?谁又敢不服从?那么阿巴亥就能由此而左右八旗、左右整个大金国的政局,破坏八王共执国政的均衡,对大金国、对他们每个人、尤其是对与阿巴亥有宿怨的皇太极和莽古尔泰,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所以必须除掉阿巴亥。因为除掉这个总挈首领的母亲,就容易使三个同母兄弟分离,不能形成三人联合的雄厚力量。一旦多尔衮、多铎成年,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所以一定要马上将他们的母亲处死,才能保证后金政权的稳定。

而且,更重要的是,努尔哈赤临终之时,只有阿巴亥一人守在身边,她向诸位皇子传达老汗王的遗嘱是“多尔衮嗣位、代善辅政”,这遭到四大贝勒的断然否定,他们是有道理的,因为和硕贝勒共治国政,不但汗王生前反复强调,而且书写成训示交给了每位贝勒,白纸黑字,证据确凿;而所谓的临终遗言没有第二人能够证明,即使汗王真的在去世前的昏迷中说了类似的话,也只能视为错误的命令,不可执行。但是这个女人既然放出了所谓“临终遗言”,即便不能把家族推向斗争的血海,也会埋下不和不睦的种子,早晚会酿成灾祸。而且,皇太极这时的地位声望渐隆,哪肯将皇位让给还不懂事的多尔衮呢?因此大福晋没有别的选择,她必须死去。

从上面的情况来看,制造努尔哈赤大福晋活殉这场又奇又冤的惨剧案应该是四大贝勒,而不太可能是努尔哈赤的临终遗嘱所致,她的殉葬反射出爱新觉罗家族有许许多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权力争斗。

4 家奴告主奇案

莽古尔泰是努尔哈赤第五子,皇太极异母兄。母亲富察氏,名衮代,原为再嫁之妇。天命五年(即公元1620年),以得罪努尔哈赤死,得罪的原因不详。有些书上,将她与代善有暧昧关系的大福晋纳喇氏混为一人,这是错误的。因为纳喇氏发生这一事件时,富察氏已经死了。

莽古尔泰是正蓝旗旗主,四大贝勒之一。他起先和皇太极、代善同坐而受大臣朝见,足见他在当时满洲政权中的地位。皇太极誓告天地时,有我若不敬兄长,不爱弟侄,“天地鉴谴”语,这虽是即位之初,为皇族内部共济国政的笼络性的话,但也意味着此时皇太极与莽古尔泰等还是平等的兄弟关系,而三大贝勒也俨然以父兄资格“善待子弟”(即小贝勒)。

努尔哈赤在世时,对汗位的继承,莽古尔泰倾向于皇太极,而反对代善,其中也含有自己继位的私人意图,因为论年龄,代善长于莽古尔泰,莽古尔泰又长于皇太极,代善若不嗣位,莽古尔泰尚有希望。后虽和诸人共拥皇太极,但两人间的倾轧也逐渐加深。

但莽古尔泰在四大贝勒中,却是战绩平庸,有勇无谋的人,邻国朝鲜使臣郑忠信,就说他在努尔哈赤诸子中乃“无足称者”。他与皇太极的冲突,表现得最露骨的是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大凌河之战时,事见王氏《东华录》:

莽古尔泰与太宗皇太极因派遣人员发生争执,皇太极愤而欲乘马离去,莽古尔泰说:“皇上宜从公开谕,奈何独与我为难?我正以皇上之故,一切承顺,乃意犹未释,而欲杀我耶?”说完,举佩刀柄前向,频摩视之。其同母弟德格类斥以“举动大悖”,以拳殴之,莽古尔泰遂抽刀出鞘,德格类推之而出。事后,太宗怒责众侍卫曰:“朕恩养尔等何用,彼露刃欲犯朕,尔等奈何不拔刀趋立朕前耶?”到了晚上,莽古尔泰率四人,派人往皇太极营前奏曰:“臣以枵腹饮酒四巵,对上狂言,竟不自知,今叩首请罪于上。”后经众议,革去大贝勒名号并且给予了其他处罚。

这时皇太极即位已五年,如果不是平日积怨深久,何至不惜冒大逆的罪名,用这种行动对付皇太极?到次年十二月,莽古尔泰即因气愤暴亡,终年四十六岁。

一年后,莽古尔泰所属的正蓝旗固山额真觉罗色勒,率领大臣及亲戚二十五人,为莽古尔泰扫墓。祭完后,强谒莽古尔泰福晋献酒,并有很多人大醉。此事被皇太极得知,于是召集大臣会议。众议色勒醉于福晋前,失礼,拟斩;福晋于扫墓时不知哀戚,不禁止男子到内饮酒,拟处刑。太宗从宽免死,命诸福晋前往唾面辱骂。大家可以想象,这种羞辱是很难承受的。又可看到,正蓝旗人员对故主莽古尔泰还是非常尊敬、怀念的,所以才有后面叙述的大厮杀事件。

莽古尔泰之妹莽古济,曾嫁蒙古敖汉部长琐诺木。她有个家仆冷僧机,虽出身卑微,却机灵狡黠,善于钻营取巧。这时莽古尔泰和其弟德格类相继身亡,冷僧机便往营部告发,说:莽古尔泰兄弟、莽古济夫妇及屯布禄、爱巴礼、冷僧机本人跪焚誓词,“言我莽古尔泰已结怨于皇上,尔等助我,事济之后,如视尔等不如我者天其鉴之”。莽古济夫妇也发誓说:“我等阳事皇上而阴助尔,如不践言,天其鉴之。”(《清太宗实录》)又说莽古尔泰密谋要夺汗王御座。在抄他家时,又抄出木牌印十六枚,上面刻的都是“金国皇帝之印”。最后,皇太极将莽古济和儿子额必伦处死,屯布禄、爱巴礼,并其亲支兄弟子侄俱磔(陈尸)于市,正蓝旗并入皇太极旗份。

冷僧机本人因为也曾参预密谋,众议“以自首免坐,亦无功”,可见大家对他原本很鄙视。太宗皇太极却以为“冷僧机若不首告,其谋何由而知?今以冷僧机为无功,何以劝后?”复议后就授冷僧机世袭三等梅勒章京,并给同案犯官家产,免其徭役。过去,奴婢告主,为防家主报复,拨与他人为奴。这次皇太极一反常例,对冷僧机特别嘉奖,这表示出一种快意。

到了顺治时,冷僧机又尽力巴结多尔衮,盛称拥立世祖之功,一面却挑拨顺治与两黄旗大臣的关系。后来多尔衮被削爵,冷僧机被看作党羽而斩首,正如俗语所谓“瓦罐不离井上破”。

太宗皇太极剪除莽古尔泰集团后,有五名“夷人”从本土逃奔到明廷,宣府(府治河北宣化)巡抚陈新甲向投奔者问:“东奴消息如何。”回答道:“两家相争厮杀,皇太极将莽古尔泰三个儿子杀死,还杀了当紧的夷人一千余人,其余人马全都收了,分在八哨官儿所管。”所谓夷人,其实是原来的正蓝旗成员,“当紧”是重要的意思。这说明正蓝旗始终效忠于莽古尔泰集团,后来被并入皇太极旗份下,仍不服帖,于是而引起反抗,展开厮杀,也是这次大狱的尾声。

不仅如此,当莽古尔泰向皇太极叩头请罪后,代善之子岳托即为他鸣不平:“蓝旗贝勒独坐而哭,殊可悯,不知皇上与彼有何怨耶?”(《清太宗实录》)其次,莽古尔泰之弟德格类被牵连时,众贝勒闻而皆怒,惟独岳托变色道:“贝勒德格类焉有此?必妄言也,或者词连我耶?”

莽古济的长女是岳托妻,次女为豪格(皇太极第一子)妻。岳托为莽古尔泰、德格类鸣不平,恐怕也因为是莽氏女婿之故,所以太宗皇太极责他“偏听哈达公主”(即莽古济)。后来豪格以莽古济欲害他父亲(太宗皇太极),岂可与害吾父者之女同处,因而将其妻杀死。岳托闻讯后上奏说:“豪格既杀其妻,臣妻亦难姑容。”太宗皇太极派人阻止。

这是权政争夺带来的残忍的变态心理,同时又说明当时妇女的悲惨命运,但岳托想杀其妻却是被动的。不久,他本人又因莽古尔泰案由王爵降为贝勒,罢兵部任。

岳托的妻子虽没被处死,却经常受到歧视,动辄得咎。

崇德二年(公元1637年),岳托在“暂令不得出门”期间,蒙古却送女与岳托作妻。第二年,这位新福晋却向刑部控告大福晋(即莽古济之女),设食时“摘我额上一发,似是魇魅之术”。大福晋辩白说:“适见尔发上有虮子,为尔捉之,误摘尔发,已于尔面前掷之矣。”刑部居然以论死奏上。皇太极说:“大福晋的母亲和妹妹(指豪格妻)已因罪伏诛,我若处以重罪,她将说我因仇恨其母,故入其罪,若从轻处置,她又怎能理会我的恩意?所以索性不表态。”于是诸权贵又商议以魇魅罪而定斩不赦。最后还是皇太极降旨免死,但在家另室居住,不得到岳托所,岳托也不得探视。

事情很明白,这位新福晋是在打下马威,结果达到了目的,刑部诸公则是出于势利,因为这时大福晋已经伶仃一人,而且被打入另册了。

崇德三年,岳托在征明之战中又被起用,连克十九城。第二年正月,在攻陷济南后,因染天花病亡,终年四十一岁,这时他父亲代善还在世。太宗皇太极闻而大哭,辍朝三天,追封为克动郡王,其妻福晋从死。

谁知半年后,又被部下告发生前曾与莽古济丈夫琐诺木(即岳父)入内室密语,太宗皇太极也责他萌有不轨之心。代善等以为“当按律惩治,抛其骨,戮其子”。太宗皇太极以其已死,免予追究。后到康熙、乾隆时平反,清政府为他立碑纪功,配享太庙,入盛京贤王祠。

宫廷的派系争斗,政海的风波,一向复杂险恶。莽古尔泰集团不甘屈服于皇太极而怀异谋,这是事实,只是生前作案未遂,身后大狱踵起,而卷入在这一漩涡中人的处境极为艰难,岳托的大福晋就是最悲惨的一个。

5 多铎预谋帝位奇案

清太宗皇太极死后,觊觎帝位的,多铎也是其中之一。后来入关之后的扬州十日大屠杀,多铎就是当时的领旗大主帅。

多铎,努尔哈赤第十五子,皇太极异母弟,母为喇纳喇氏,与多尔衮为同母弟。在开国诸王中,多铎是战功卓著的一个。在八旗中,他也是实力最强的正白旗的主旗贝勒。

皇太极改元崇德(公元1636年),建号大清时,叙兄弟子侄军功,多铎封为和硕豫亲王,但册封的敕谕却说:“考核功罪,虽无大功于国家,以父皇太祖之少子封为和硕豫亲王。”这等于是看在努尔哈赤太祖的情份上,可见太宗对这位弟弟的评价,多铎也常与太宗对抗,如太宗皇太极深恶正白旗的喀克笃礼及其宗族,多铎反而怜惜。元旦庆贺,却以瘸马进奉太宗皇太极。其人又爱玩女色伎乐。崇德三年,多尔衮率兵掠明,皇太极亲自送行,多铎假托避痘,竟不相送,就为了挟妓歌欢作乐,甚至披优伶之衣,学傅粉之态,这自然增加太宗皇太极对他的憎恶,但仍命他率师出征,盼期其立功自赎,后被明军袭击,乘机远逃,于是被太宗皇太极处罚,降为贝勒,多铎却不服气。后因击溃明军总兵吴三桂部,又与豪格等攻破松山,生擒了明总督洪承畴,又晋为多罗郡王,但册文中仍有“困锦州之三年,同和硕肃亲王克取松山,尔虽无大功,念尔少弟”语,可见太宗对多铎始终不作过高的评价,对将臣却说“无大功”,其实是在贬低他。

太宗皇太极去世,诸王对帝位跃跃欲试,多尔衮虽和多铎同母,但两人感情素不融洽,多铎却与豪格(比多铎长四岁)很亲近。在议立嗣君时,多铎曾劝多尔衮称帝,这是否是他由衷之言,也是个疑问。多尔衮犹豫不决。多铎坦言道:“若不允,当立我,我名在太祖遗诏。”多尔衮说:“肃亲王(豪格)亦有名,不独王也。”(见《清史稿·索尼传》)多尔衮原本当然不是要立豪格,多铎因此心中不快,并促成他和豪格之间的结怨。

多铎性爱声色,这还只是属于挟妓。顺治即位两月后,他竟然谋夺大学士范文程之妻。文程由明廷生员归清,事在太祖努尔哈赤时,深为太宗皇太极尊重,清人列为开国宰辅,年龄比多铎大十八岁,这时已是四十八岁,其妻的年龄当也不小。其事载于《清世祖实录》,并非野史传闻,由此可知多铎为人做事的荒唐。

事情被发觉后,多铎罚银一千两,并夺十五牛录。豪格知其事但没举报,罚银三千两。这件事起先只有豪格一人知道,可见两人关系密切,而豪格所罚之银反过于主犯三倍。不久,豪格和多铎外出放鹰,日久始归,多铎又猎于山林禁地,豪格不予制止,因此又被议罚。这对他们原是小事,却说明两人行迹之亲密。

当郑亲王济尔哈朗议立豪格时,多铎曾经加以阻止,后来十分懊悔,曾对豪格说:“由今思之,殆失计矣。今愿出力效死于前。”(《清世祖实录》)这话也是半真半假。世祖顺治未即位时,帝位尚在明争暗斗中,还不知鹿死谁手,多铎自不希望豪格取得,如今大家都失败了,便生同病相怜之感,不惜用誓言讨好昔日的政敌。人情反复,恩怨由利害而转移,在权政斗争中原是常见的事例,同时反映了失败者的真实心理。

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清军兵分二路南下。四月十五日,南明降将接引清军到扬州城下,多铎数次派人招降明督师史可法,都被严辞拒绝。二十五日,清军以红衣炮轰城,城的西北角崩裂,史可法知道大势已去,即持刀自刎,被参将许瑾双手抱住而没死,又被清军执送多铎军前,终于不屈而死。多铎于是下令屠城,到四月底封刀,据《焚户簿》所载,已有八十余万之多,其他被掳掠及自杀者还没计算在内。

唐杜荀鹤有一首名篇《再经胡城县》云:

去岁曾经此县城,

悬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

便是苍生血染成

胡城县在今安徽阜阳西。这虽是咏晚唐的事,但同样适用于其他朝代。清代官员帽顶以红为贵,其间也不乏用老百姓的血染成的。

史可法死后,家人曾找他的遗骸,因天暑蒸变,无法辨识。到次年,于是将史可法的袍笏招魂葬于扬州城外的梅花岭。乾隆时,诗人蒋士铨有诗吊之云:

号令难安四镇强,

甘同马革自沉湘

生无君相兴南国,

死有衣冠葬北邙

碧血自封心更赤,

梅花人拜土俱香

九原若遇左忠毅,

相向留都哭战场

左忠毅指左光斗,史可法的老师。左光斗为阉党构陷下狱,将要处死,史可法贿赂狱卒得以探视,左光斗发怒说:“国家之事,糜烂至此,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持者?”史可法出来,常流涕对人说:“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后来史可法奉檄守御张献忠部队,自坐幄幕外,寒夜起立,衣甲上冰霜迸落,铿然有声,有人劝他休息,他说:“吾上恐负朝廷,下恐负吾师也。”

梅花岭下的史公祠,也有一名联为人传诵:

数点梅花亡国泪

二分明月老臣心

到了丙午之变,史可法却成为问题人物,他的扬州衣冠塚,也遭人洗劫,理由就是因为他曾抗击张献忠部队。

当多铎血洗江南时,又在南京城纵其淫欲。胡蕴玉(朴安)曾录《多铎妃刘氏外传》一篇(见《清季野史》)。据小引说,根据墅西逸叟原作而加以删节。《外传》中记:虞山富商黄亮功遗孀刘氏,年已三十五,被旗兵所掳,送到南京豫王府,多铎见刘有艳色,于是娶纳她,次年生一子,即册立为妃。胡氏因称“亦《飞燕外传》之流亚也。”此事虽见于野史,但从多铎的做事行为看,并非虚构。这说明嗜杀与嗜色,几乎成为当时满清贵族的特征,这时更以征服者的淫威,把所谓子女玉帛当作战利品了。

多铎在清初宫廷斗争中并不是重要角色,他的一些活动,只能说是插曲,睿王多尔衮还一直想笼络他。顺治六年,多铎病亡于北京,终年三十六岁。顺治九年,以多铎“罪状虽未显著,然与睿亲王系同胞兄弟一体无异”,降为多罗郡王,这是受了多尔衮案的牵连。乾隆时,乾隆给予其翻案昭雪,恢复其原封,并配享太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