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巷道贯通、巷道与主排水井贯通

Ⅰ 主控项目

6.3.1 巷道与主排水井贯通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3.2 巷道与主排水井贯通的位置应小于200mm。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