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农户分化、“谁是农民”与农民职业化

(一)城镇化推动的农户分化

姑且不谈小农户历史前景的理论之争。就现实而言,中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户有两个方面的显著影响。一方面是农业从业者迅速减少。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底,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为20258万人(占就业人员的比重为26.11%),比1995年底的35529.53万人(占就业人员的比重为52.20%)有了大幅的减少。另一方面是农户严重分层分化。与改革之初大部分农户“一穷二白、在温饱线附近挣扎”不同,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小农户群体已经严重分层分化(刘洪仁、杨学成,2005)。因为农户分化以及分化形成的不同类型农户的差别化土地需求,是本书研究的逻辑起点,所以接下来将重点对农户分化展开分析。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农民已经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和农村管理者八大阶层(陆学艺、张厚义,1990)。20世纪末以来,随着城乡二元体制被打破,越来越多的农民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而向城镇迁移。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加快和农民从乡村向城镇迁移,放大了农户家庭资源禀赋差异,推动了农户的分层分化,最终在农村产生了经济特征、社会特征明显不同的农户。陈春生(2007)以农户演变逻辑与演变路径、方向为基础,同时考虑经济与资金特征,把农户划分为5种类型:传统农户、专业种植(养殖)户、经营与服务性农户、半工半农型兼业农户、非农农户。王春光等(2018)利用CSS 2008~2015年的数据研究发现,农民已经分化为村干部、企业主、个体户、打工者、兼业务农者、纯务农者和无业者七大类群体,而且纯务农者比例逐年减小,兼业务农群体不断扩大。相当多的小农户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农户。乌东峰和李思维(2013)把当前分化而成的异质性农户归结为三个层次:仅能糊口满足基本温饱需求的“生存理性阶层”、温饱不成问题但是处于“货币焦虑”谋求非农收入的“拐杖经济阶层”、初步完成资本积累开始雇用其他农户进行生产的“雇工经营阶层”。但更多的学者,依据农户家庭收入中农业收入的占比情况,把农户分为纯农户(专业农户)、兼业农户和非农户(或称离农户)三类,或者更进一步,把兼业农户分为一兼农户和二兼农户(张琛等,2019)。

关于分化的原因,恰亚诺夫(1996)曾在《农民经济组织》一书中指出,在传统农村社会尤其是在土地资源比较富裕的俄国,20世纪初造成农户分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因素,而不是市场条件、价格水平、土地稀缺等经济因素。而且他认为农户会根据“劳动人口/消费人口”来调整家庭农场的经济活动,因此农户分化具有周期循环性。但是,恰亚诺夫的判断主要适用于人口流动性较小、市场不发达的传统农业社会。随着大部分计划经济国家向市场化国家转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除人口因素外,市场因素日益成为农户分化的重要推动力。比如,Bhattacharyya(2001)研究发现,20世纪后期亚洲和东欧一些国家“土地均分”式农业改革,使经济因素成为农户分化的关键因素。张琛等(2019)则认为,农户分化受到农业现代化发展中的农业资本有机构成变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内部结构变化和农村就业结构变化等四方面的促进或拉动。

无论如何,农户分化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中出现的一个突出现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农民工数量为2.86亿人,基本上每个农民家庭都有人外出打工。从职业及收入来源看,小农户呈现明显的阶层差异(万能、原新,2009)。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31个省份355个县2.2万农户的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仅有12.75%的农户农业收入多于非农收入;非农收入占比超过八成的农户比例高达64.04%,比2003年提高30.76个百分点;农业收入占比不足5%的农户(非农户)比例已经高达41.05%,比2003年提高24.12个百分点(张琛等,2019)。

表1-1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农户分化情况(2003~2016年):基于农业收入占比

中国的城镇化还在继续,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的趋势没有改变。2014年7月联合国发布的《世界城镇化展望》预测,至2050年中国将会再增加3亿城镇人口。也就是说,仍将有大量的农户进入城市非农部门进而退出土地、放弃农业,小农户和普通农民将继续减少。农业农村改革和相关政策必须对农户分化的现实和农民进城的大趋势予以回应。不难理解,对于非农收入不足5%的这部分离农农户,其家庭收入绝大部分来自非农工作,要求他们花费精力经营农业,显然不切实际。他们已经离开农业农村,各种以提高农业经营效率的农业政策很难对其产生直接作用。

可见,中国农户分化严重,很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实际上已经“离农、弃地、进城”,很多农户甚至早已举家迁入城镇。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转型发展、切实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中国在制定农业政策尤其是考虑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时,必须首先厘清谁是农民、谁是农户。

(二)“谁是农民”与农民职业化

在农户分化、大量农村人口已经“离农、进城”的时代背景下,“谁是农民”是制定农业农村政策必须首先思考的问题。

目前,农民还主要是一种身份概念。当前政策主要依据户籍是否在农村、有没有承包地来界定是否农民和农户。但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民终将成为一种职业,一种能和在城镇务工、经商获得大致相同收入的职业。从职业的角度看,只有“以农为业”者,才是农民。从收入来源看,表1-1中的纯农户或者至少是一兼农户,才比较符合农民的概念。一年只偶尔参加几天农业生产的深度兼业农民,其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收入来自非农领域,显然不是农民。至于其具体所属的职业类型,应当根据其大部分时间所从事的工作或主要收入来源进行划分。在城乡户籍一体化、农村土地权属固化的情况下,从农业政策制定的角度看,把常年在城镇居住、在企业工作的农村进城人口视作农民,并据此制定农业发展政策,无疑是“缘木求鱼”,不能达到政策的预期目标。

近些年,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加快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兴起,在中国农民正在从身份概念向职业概念转变。虽然这一转变的最终完成尚需时日,但农民职业化发展的趋势已经形成。

所谓农民职业化,按照范鹏(2013)给出的概念,是指“农民”由一种身份象征向职业标识的转化,它不同于农民非农化和农民市民化。职业化的农民将专职从事农业生产,其来源不再受行业限制,既可源自传统农民,也可源自非农领域中有志于从事农业的人。农民职业化的实质,是传统生计农民的终结和新型职业农民的生成。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必然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的大部分将逐渐离开土地和农业,转变为工人和城市非农劳动者,其余的小部分则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范鹏,2013)。

正是认识到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职业化的农民队伍,中国近年来大力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中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将达到2000万,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超过35%。2018年以来,中央开始重视家庭农场的发展,将其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主体加以培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件,制定了农户流转土地、扩大经营规模、注册家庭农场的多项优惠措施。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也将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构成部分。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至2017年底,农业部门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数量已达54.9万户,是2013年的(13.9万户)的近四倍。

从职业的概念看,农业不会消失,农民也就不会消失。但是农民不再是传统的生存农民,而是为现代社会保障所覆盖的、使用现代技术并能够获得与城镇居民相近收入的新型职业农民。毫无疑问,在资源要素可以城乡流动的情况下,要将农民从身份概念回归到职业概念,让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需要让专职从事农业工作者获得与其他职业相近的收入。

目前,中国城乡、工农收入差距依然明显,农业经营收入较低,因此大量农业人口向城镇迁移。要让农民真正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职业,推动农民职业化发展,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否则“经济上不划算”,理性的农民就不愿意“以农为业”,就会放弃农业、离开农村,继续向城镇非农领域转移。对此,发展经济学中的“哈里斯—托达罗”模型有充分的论证(德布拉吉·瑞,2002)。无论是土地资源较为丰富的美国,还是人地资源比较紧张的日本,当前以农业为主要工作的农民或者称之为农业从业者的收入,都接近甚至略高于城镇居民收入水平。[6]

而要增加农民收入,无非是增加产量、降低成本、提高补贴、扩大规模、提升单位土地产值等几种途径。从发达国家尤其是日本、韩国的经验看,往往是多种手段并用。但对中国而言,农民数量太多,想通过大幅度提高农业补贴,让农民收入增加到接近城镇居民的水平不太现实。另外,农业生产节本和转变农作物种植结构(以提升单位土地产值)的潜力有限,而利用现代科技提高农产品产量、提升农产品品质,远非一朝一夕之功。因此,让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从而大幅提高其务农收入,促其职业化发展,应当是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