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血爪鹰

暮霭时分。

黑云若铅,雨幕潇潇,宛若天公泣血。

‘血爪鹰’带着孙女红缨,在细如牛毛的雨幕中穿行。

待看到远处亮着昏黄灯火的酒家,少女红缨眼眸一亮:

“爷爷,我走不动了,咱们去歇歇脚嘛。”

血爪鹰脚步一顿,神情机警的扫了一圈,见周围没有什么异样,才松了口。

一老一少朝着远处酒家走去,途中,血爪鹰还不忘开口教训孙女:

“红缨!这次便是个教训,行走江湖,不要徒惹是非,这次若不是你贸然动手,咱们哪里需要走的这么赶。”

“哎呀,我都说知道了嘛,爷爷你都唠叨了一路了,杀都杀了,谁叫那贱丫头弄脏了我的衣裳,活该!爷爷你不也常说世道险恶,让我学着心狠些嘛,我不听话爷爷你唠叨我,我听话了爷爷你还唠叨我!”

“唉!”

血爪鹰闻言叹了口气,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他混迹江湖几十载,凶名赫赫,可在管教子女这方面,却总像个寻常老头,怎么都做不好。

“爷爷不是说你做的不对,几个普通人罢了,杀了就杀了,爷爷是想让你知道生存的道理,什么人能杀,什么人不能杀,什么时候能杀,什么时候不能杀,眼睛要放亮些。”

“此地毗邻京城,夜鳞司的鹰犬比狗鼻子都灵,被盯上就麻烦了。”

“爷爷老了,陪不了你多久,京城比旁的地方安全,你日后本分些,有爷爷给你留的嫁妆,寻个好人家嫁了......”

少女红缨压根没在意血爪鹰的唠叨,她走在前头,一边往那酒家赶,一边好奇的四处张望。

忽的,她像是看到了什么一般,眼眸一亮:

“爷爷你看!”

血爪鹰唠叨的声音一滞,循着孙女的手指,看了过去。

咕噜咕噜——

轮毂转动,托着一辆坠有玉帘的马车驶过泥泞乡道,停在了酒肆门前。

马车停下后,先是走下一个粉雕玉琢,丫鬟打扮的姑娘。

丫鬟下车后,小手一扬,挑起了白玉帷幔。

唰——

帷幔轻扬,映出一道如玉般的清寒仙子。

女子一身素白莲花袍,却难掩凹凸有致的身段儿。

胸前衣襟鼓鼓囊囊,宛如小号的满月,腰衱紧束,柳腰盈盈一握,衬得腰身下磨盘般的臀儿雪腻丰润,一副好生养的模样。

女子姿容同样非凡,冷眉剑眸,琼鼻挺翘,未点胭脂的冷唇朱红,透着玉一般的光泽。

神情清冷,眉心还缀着一枚空灵剑纹,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广寒仙子。

红缨哪里见过这般玉仙儿,登时看直了眼:

“好漂亮的姐姐,爷爷你走快些!”

江湖经验老道的血爪鹰见状也是微微一愣,但很快便收敛神色,皱起眉头,在红缨额头上敲了下:

“红缨!忘了爷爷是怎么教你的了?”

红缨吃痛,脱口而出:

“记得,记得,爷爷说过,行走江湖,要手稳嘴稳,切勿惹是生非。”

“还有呢?”

“有几类人千万不能轻易招惹。”

“哪些人?”

“呃......和尚道士,女人小孩儿?”

“呵呵,你可知为何?”

不待红缨回答,血爪鹰便自顾自道:

“和尚道士自不用多说,从山上下来,多少都有点功夫在身。”

“而这女人小孩,其中门道也是一样的,这两者皆显弱势,其中敢孤身行走江湖的,岂是易于之辈?”

“就说方才从马车上下来的那女子,生的那般清绝,偏偏身段又丰美绝伦,恐怕就连怀过几胎的妇人都比不上!”

“这样的女子,若是没点本事傍身,恐怕刚出城就让人捉去当肉壶炉鼎了!”

红缨听到这话,却是更感兴趣了:

“有功夫傍身不是更好?肯定比那小丫头耐玩儿,爷爷你功夫这么厉害,帮我把她抓过来好不好。”

“红缨!”

“爷爷,求你了嘛,只要爷爷你帮我抓了那位姐姐,我以后肯定听话,爷爷你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唉......等过了这一段路再说吧!”

血爪鹰随口应付两句,随后像是听到了什么一般,耳根微动,瞳孔猛然一缩。

......

酒家二楼,靠窗的那张桌子。

剑雨华拎着老刀起身,紧盯着远处那一老一少,目光冷冽。

魁梧汉子许元见状,声音微沉道:

“剑公子,这是你仇家?”

“算是。”

“此地乃天子脚下,京城近郊,不是老兄有心拦你,而是你一旦动手,很可能会给自己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做了恶事,你大可到京城报官,朝廷天威浩荡,肯定能还你清白。”

许元声音诚恳,看样子是真不想看剑雨华误入歧途。

剑雨华没有急着说话,只是摇摇头:

“我相信朝廷。”

“那老兄帮你......”

“但我更相信手中的刀,该死的人不需要接受审判,直接去死就好了。”

“呃......”

剑雨华看着面前的魁梧汉子,笑笑:

“许兄不会是要阻拦在下吧?”

许元没说话。

剑雨华脸上笑意更盛:

“那就好,许兄,就此别过。”

说罢,他轻按蓑衣,足尖踏地,身子跃过窗口,如鹰隼般冲天而起,落入潇潇雨幕。

雨幕潇潇,细如牛毛的雨粒打在身上,冰凉刺骨。

天地仿佛笼罩在一层阴霾中,剑雨华身如鹰隼,飞跃而出。

半空中,他耳根微动,似是听到了什么,眸中冷意更甚。

恍惚间,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寻常村落,又听见了女孩怯生生的声音。

他从凉州到天洲,跨越数千里之遥,路上有店家便住店家,没有住宿的店家便寻当地住户,掏出钱银来借宿。

来到天洲地界后,只在一处寻常人家借宿了一晚。

剑雨华还记得,那家的男人是个木讷的汉子,他登门的时候很紧张,眼神一直往墙角的铁锹上瞟,女人挺精明,瞧见他家男人的模样,一巴掌就把他扇回了屋,然后也没说收钱,就让剑雨华住进了旁屋。

那户人家还有两个小家伙,大一些的是个姑娘,怯生生的,见了人连头都不是很敢抬,很勤快,还要给他洗衣裳,剑雨华半夜还听到女孩偷偷跟弟弟夸他长得好看。

小一些的弟弟对剑雨华长什么样不感兴趣,从他进门起就一直盯着他的刀看,剑雨华看他馋坏了,便使坏逗了逗他,结果刀到了跟前,小屁孩又不敢摸了,逃也似的跑回了屋子。

很平常的一家四口,男人木讷,女人精明,女儿乖巧,小子调皮,在这个时代,称得上幸福。

后来,他们死了。

剑雨华当时提着从山里打来的野味,怀里揣着买来的布,兜里还放着几块饴糖,远远便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

他忘了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了,只记得心脏跳的很重,咚咚咚的像是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一般。

现在也是。

剑雨华飞跃在半空,远远便看到了那对老少,浑身气血沸腾,鼻息粗重,像是要将漫天雨粒都灼烧掉一般。

呛啷——

雪亮刀光出鞘,潇潇雨幕中,蓦的传出一声铮鸣刺耳,有如龙吟般的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