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
- 王鹏
- 1415字
- 2025-04-22 17:43:11
绪论
2012年10月11日,瑞典斯德哥尔摩的“一声惊雷”,为中国送来了“诺贝尔文学奖”。莫言加冕,百年梦圆。溢美之词一股脑涌来让这位新科诺奖得主“狂喜并惶恐”。作为有史以来第一位摘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莫言以“他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1]的卓然独步,让“文化中国”发出了令世界振聋发聩的“巨响”。“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既是中国文学繁荣进步的体现,也是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的体现”[2];既“表明国际文坛对中国当代文学及作家的深切关注”,又“表明中国文学所具有的世界意义”。[3]莫言的“一鸣惊人”,让国人“走向诺贝尔”[4]的“世纪情结”得以释放,“现代性追求”引发的文学内生焦虑得到有效缓解,几代作家共同讲述的“中国故事”与倾注的“中国经验”得到了世界的认同。
作为“授予在文学领域创作出‘朝向理想方向’的‘最杰出作品’的人”[5]的世界级大奖,诺贝尔文学奖自1901年诞生之日起,始终坚持理想主义的文学信念、超然独立的艺术标准,严格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程式化的评奖机制,由瑞典文学院全体院士以投票方式选出。沐浴两次世界大战洗礼,历经百年风雨、砥砺前行的诺贝尔文学奖,虽然也曾因为遗漏列夫·托尔斯泰、易卜生、鲁迅、马克·吐温、卡夫卡等一众20世纪文坛巨匠而饱受争议,更因为战后世界两大阵营的对立、冷战思维的根深蒂固及其自身运作中凸显的“西方中心主义”使得“不带任何政治偏见”以求“超然于一切战争和政治”的“中立”评判充满吊诡,但是,正如莫言所言,“尽管对诺贝尔文学奖顶礼膜拜者有之,嗤之以鼻者有之,但它的存在、它的影响,确实也是不容置疑的。”[6]跨越百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以世界性的眼光,借全人类与理想主义之名,建构了一整套缜密、完善、成效卓著的评奖制度体系,加之业已成规的评选程序,为维护“世界最高文学奖”的“等级权力”,消弭“偶然性”引发的“合法性危机”,为世界各国文学评奖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供效仿的必要参照系。
相形之下,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首创于“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这次优秀短篇小说评奖活动,的确是空前的、过去没有做过的”[7],“象《人民文学》这次在全国范围内,依靠广大读者,举行大规模的群众性的评选,是建国三十年来的一个创举”[8]。到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优秀中篇小说、报告文学、新诗(诗集)评选活动以及茅盾文学奖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当代文学评奖有序推进、合理布点、制度初创的基本完成。随后历经80年代末的那场“政治风波”和90年代市场经济的转型,各种不同的文学评奖在政治意识形态、文学自主原则、市场/资本话语的相互博弈中变成了始终争论不休的“火药桶”,这也开启了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自我革新、不断修正、逐步趋向完善的制度化实践新阶段。
诚如布尔迪厄在《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与结构》中指出:“鉴于在各种不同的资本及其把持者之间的关系中建立的等级制度,文化生产场暂时在权力场内部占据一个被统治的位置。无论它们多么不受外部限制和要求的束缚,它们还是要受总体的场如利益场、经济场或政治场的限制。”[9]作为文学价值生产和意义评判的重要手段,文学评奖集中体现了不同等级权力的复杂斗争,成为了“他律原则与自主原则之间斗争的场所”[10]。正是因为如此,揭开以全国性小说评奖为核心的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背后的“繁复”,重回历史现场找寻制度性规律,挖掘各种权力博弈的深层“话语机制”,中国当代文学评奖制度研究才成为一种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