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西部散文:概念与边界

西部散文的命名虽被人们所接受,但更让人困惑的问题则是,到底什么样的散文才是西部散文呢?很显然,“西部散文”是一个限定性的词组,这个词组中的“散文”指的是艺术散文,这在前文已作了说明。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西部”,人们不仅对西部的认定众说纷纭,而且对西部作家的界定也是相当模糊的,遂使“西部散文”概念似是而非。

不能不承认,“西部”是一个具有多重意义的概念,即具有地理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等内涵不同的“西部”。从地理意义上来说,所谓“西部”,指的是黄河与秦岭相连一线以西,包括大西南和大西北,西南指五省市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西北指五省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从经济意义上来说,中国版图被划分为三大经济板块,即东部、中部和西部,所谓“西部”,指的是经济欠发达需要加强开发的地区,西部区域近年有“10+2+2”之说,所指除了西南和西北的十省市区外,还包括了内蒙古、广西,以及湖南的湘西、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从历史意义上来说,中国古代并无“西部”的称谓,却有“西域”和“西夏”的概念,它们略相当于今天人们所说的“西部”,但实际的地理区域却相差很大。“西域”概念在汉代就出现了,有狭义、广义之别,狭义的西域指的是玉门关、阳关以西,葱岭(即今帕米尔高原)以东,巴尔喀什湖东、南及新疆广大地区,汉武帝时有“西域三十六国”之说,皆归属于汉朝,这是从狭义上来说的。广义的西域指的是凡通过狭义西域所能到达的地区,包括亚洲的中部和西部、印度半岛、欧洲东部和非洲北部在内。1038年西夏立国时,其疆域范围包括今天的宁夏、甘肃的西北部、青海的东北部、内蒙古以及陕西的北部地区,东尽黄河,西到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面积约83万平方公里,其大片区域为沙漠地带。从文化意义上来说,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中,西部相继建立了一系列邦国性质的地方政权或酋长性质的土司政权,这些政权在创造自己历史的同时,也创造了多样的民族文化,由此形成了灿烂的西部文化,其具有多元性、地域性和原生态性特征。西部文化大致可分为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黄土高原文化圈、西北地区的伊斯兰文化圈、北方草原文化圈、天山南北为核心的西域文化圈、青藏高原为主体的藏文化圈、长江三峡流域和四川盆地连为一体的巴蜀文化圈、云贵高原及向东延伸的滇黔文化圈等。

地理意义上的西部无疑是相对稳定的,即包括大西北和大西南,由于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生态资源的不同,使西北与西南表现出了较大的差别。相对来说,四川盆地和关中平原是西部的肥沃富饶之地,云贵高原虽然是边塞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居区,但气候湿润,雨量较为充沛,这使它们与西部绝大部分地域相比都显示了“不同类性”。整体看来,作为西部制高点的帕米尔高原,矗立于欧亚大陆的中心,向四面八方“辐射”出多座山脉,像拱起的脊梁,支撑着西部——这块地球上最大的陆地。西部每一道山的褶皱中,都有如生命般奔涌的河流,黄河与长江是其中最著名的两条大河。山与河之间,则是无垠的黄土地、大草原和大戈壁。就地理态势而言,中国大陆的自然地貌在总体上呈现出“西高东低”的三级阶梯状,西部处于第一和第二阶梯,其中第一阶梯涵盖了青藏高原,第二阶梯则包括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的西北部以及整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广大地区。同中原腹地和沿海地貌相比,西部较为显著的特征就是高原和山地众多,且大都处于干旱或半干旱、荒漠或半荒漠的自然状态中,属于典型的“高地”环境。辽阔的中国西部地区,由于崇山峻岭的封闭、漫天风沙的肆虐、节令气候的恶劣,以及草木土壤的贫瘠,不可能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的中心,同时也难以建构起坚实的自成体系的文化主体。西部的地理状况形成了西部人特殊的生存环境。

地理意义上的西部是我们建构“文学西部”(包括散文西部)应着重考虑的因素,它给我们圈定了一个大致的“西部”轮廓,但因为四川盆地、关中平原、云贵高原与其他地区的显著不同,故在建构我们的“文学西部”概念时应有所区别。经济意义上的西部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全国尚未实现温饱的贫困人口大部分分布于西部,但对“文学西部”概念的建构却是意义不大,所以我们不予考虑。历史意义上的西部较为重要,它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西部”的雏形,古代文学所关涉的西域与西夏的生存环境,以及与西域或西夏相接壤地区的生存环境,都让我们触摸到了典范的西部形态。更为重要的是文化意义上的西部对我们的启示,因为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形态更典型地体现在西部。黄土高原和黄河流域是民族史上最早的农耕区,传统文化的各种形态在这里集结并沉淀下来,最终演变为西部精神文化的基因。甘青宁新蒙藏诸省区作为多民族的集聚地,生活着汉、藏、回、蒙古、维吾尔、哈萨克等43个民族,在这里中原农耕文化与西部游牧文化相交融,儒道文化与佛教文化、伊斯兰文化相交汇,使西部文化呈现出驳杂的多元状态。这里也是一个边缘地带,自然的荒漠与人为的争斗形成的长期动荡,加之远离中原,使这里的自然地貌与人文精神呈现出被剥夺殆尽后的老迈之态。整个西部,因为深厚的传统文化的积淀、地域的闭塞、信息的阻隔和心态的保守,使这块大地在由农牧业文化向工业文化转型的过程中其步履显得格外滞重。当沿海地区的人们已经在享受现代工业文明硕果的时候,西部仍在传统的文明形态中步态蹒跚。西部的地理人文环境,作为西部人世世代代生活的栖息地,构筑了西部人独特的生命寄托和精神寄托,而西部久远的历史演进与社会变迁,亦渐次形成了西部人特有的地域文化心理结构,影响着西部人的生命活动,在意识形态文化和无意识文化心理上呈示出来,并在西部人认知世界、审美和把握世界的活动中造就了异于其他区域的独特风貌。

根据上述论证,应该看到“文学西部”是对地理西部、历史西部和文化西部的综合呈现。丁帆主编的《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认为,其所讨论的“西部”,“是一个由自然环境、生产方式以及民族、宗教、文化等因素构成的文明形态的指称,与地理意义上的西部呈内涵上的交叉”,而这个文明形态主要是涵“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青海、甘肃两省为主体的游牧文明覆盖圈”。[13]这就是说,其也认为文学西部是对多种意义上的西部的综合呈现,尽管其在文学西部的边界的认定上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在“文学西部的交叉性”这一点上与本文是一致的。地理西部为文学西部圈定了一个大致的地域(有人曾试图对“文学西部”做清楚的界域划分,这样做不仅毫无意义,而且会使自己置于自相矛盾的境地),包括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及陕西的西北部、甘肃的西北部、四川的西北部,因为这片地域在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生态资源等方面较为趋近,我们所认定的这片区域就是文学西部的大致边界。历史西部为文学西部提供了西部形态的标本,能使文学西部因之获得时间上的纵深感,并从中不断汲取历史滋养,增加文学西部的厚重感。当然,历史西部还包含着那些为西部多民族所创造的各种历史典籍,如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等英雄史诗。文化西部始终是文学西部的动力所在与精神源泉,文化西部是一个多民族话语的展演空间,是一个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相交织的区域,是一个汉唐文化、陇右文化、敦煌文化、草原文化、雪域文化、大漠文化、绿洲文化相寄相依并生的大地,是一个伊斯兰教文化、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基督教文化等宗教文化相融汇的场所,文化西部为文学西部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题材资源。

厘清了西部意义的多重性及其在文学西部中表现的综合性,我们就可以对“西部散文”概念做出这样的阐释,所谓西部散文,是以“西部的文化与环境”为背景的艺术散文,或直接表现“西部的文化与环境”的艺术散文,而“西部的文化与环境”是由地理西部、历史西部和文化西部交叉形成的,“西部”在这里具有意义的多指性。无疑,这个概念是紧紧围绕“地域性”而被展开阐释的。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虽然说“西部的文化与环境”构成了西部散文创作的基本背景,但它本身不是文学的,具有历史的真实性,只有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创造出艺术真实,“西部的文化与环境”才是文学化的,也才具有审美的意义。

虽然说我们对西部散文的概念与边界作了较为清晰的阐释和说明,但真正要形成完整的“西部散文”概念,还需要厘清另一个与其相关的概念——“西部作家”。“西部作家”是个大概念,“西部散文作家”只是它的一个子概念。但人们对“西部散文作家”可能会产生两种解读,一是“西部”的“散文作家”,一是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哪一个才是更合理的解读呢?西部有不少的散文作家,这是事实,但一个身处西部的作家不一定非得去创作以“西部的文化与环境”为背景的艺术散文,或创作直接表现“西部的文化与环境”的艺术散文,他可能一生都在创作与西部无关的艺术散文,因此,以一个作家所处的地理位置来简单认定他是不是西部作家就不太合适。而认为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有可能就是西部作家,这样的判断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它不仅突出了“西部散文”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心地位,而且也使“西部作家”的外延显示了开放性。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知道,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分好几种情况,一是西部本土作家(如贾平凹、刘亮程),他们在散文创作中自觉呈现“西部的文化与环境”,其创作视野几乎未曾离开西部;二是不在西部出生但在西部生活多年的作家(如周涛、马丽华),这些作家已全身心地融入西部,他们对于其出生地来说则变成了“局外人”或“过客”,他们的精神故乡在西部;三是并非出生于西部且未在西部长时间生活,然而到西部通过文化考察后创作了西部散文的作家(如刘元举),这类作家对西部也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的西部之行不是浮光掠影的旅游,更不是怀着某种优越感对西部做猎奇式的评价,而是用心来感受西部的文化与环境对其造成的撞击;四是在西部出生并在西部成长,因为工作调动或移居他乡而离开西部的作家(如杨志军),他们的创作视野仍在西部,他们的心仍在西部,无论身在何方,其散文作品似乎总是说“我是从西部来的”;五是并非出生于西部但在西部有过生活经历,虽然当下他们并不在西部工作,但他们经常到西部来,心系西部,这类作家(如张承志)创作的西部散文同样表现出了强烈的地域性。这五种类型可涵盖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但是不是西部作家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我们在这里使用了两种称谓,即“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和“西部作家”(西部散文作家),这不是绕口令,而是要根据创作西部散文的“量”来确认一个作家的“身份”。我们先来看“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这个称谓,这个称谓中的“创作”其实包含四种时态,即“创作了”(过去时态)、“正在创作”(进行时态)、“将要创作”(将来时态)和“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在创作”(完成时态)。很显然“正在创作”和“将要创作”不足为凭,因为其作品还未面世,“创作了”和“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在创作”表示其作品不仅是可见的,而且有量的差别。偶尔创作西部散文的作家不能始终被认定为西部作家,因为其西部散文的创作量有限。我们所认定的西部作家,必然是西部散文的创作量比较大,而且在西部散文的创作上有持续性。前者如刘元举,我们能发现的其创作的西部散文作品为《西部生命》,此后便很少涉及西部散文,因此他的“西部作家”这种身份具有暂时性。这就是说,当我们涉及《西部生命》这部散文集的时刻,可认定刘元举为西部作家,而不涉及这部散文集的时刻就不必认定其为西部作家。我们前面所说的五种作家类型(刘元举属于第三种类型)中,其他四种类型的作家都可认定为西部作家,他们不仅创作的西部散文的量比较大,而且在西部散文的创作上具有持续性。当然,第一、二种类型的作家是西部散文创作的中坚,第四、五种类型的作家虽较为少见但也是存在的,故我们不能不提到他们。以上是我们描绘的西部作家的分布图。

现在我们可以对第一章的内容做一个总结了。我们认可散文的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散文即文学散文,是与小说、诗歌和戏剧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包括艺术散文、杂文、报告文学等各种散行文字作品;狭义散文则指艺术散文。艺术散文是一种题材广泛、结构灵活,注重表现作家的情感、情绪和情思,以及现实境遇和生命体验的文学散文。艺术散文具有自我性、向内性和表现性的审美特征,体现着写实性、抒情性、随意性和时代性的艺术特质。艺术散文又可分为抒情性艺术散文、叙事性艺术散文和议论性艺术散文。当我们使用“西部散文”这个概念时,“散文”就是指艺术散文(即狭义散文),而不是指广义散文。

对文学的本质与表象进行区分,是我们认定地域文学的基本依据,那些被我们视为地域文学的文学,是鲜明而充分地表现地域性的文化与环境的文学,这是从文学的表象层面来说的。当我们说到“西部文学”的时候,就意味着要对这类文学从地域性——“西部”视角进行观察、分析和判断,而所谓“西部文学”的认定也不过是某种相对性的认定。应该看到,受“西部的文化与环境”的深度影响,西部散文在创作模式、价值取向、风格诉求、语言表达等层面都表现出了独特性,这些独特性理应是我们研究的切入点;同时,我们还应思考地域文化与区域文学传统在不断滋养西部散文的时候,又如何掣肘了西部散文;西部散文要有所突破,该如何从纵横两个维度上进行开掘。这些问题是我们进行研究的重点。

“西部”是一个具有多种意义能指的概念,即具有地理的、经济的、历史的、文化的等内涵不同的“西部”。地理西部为文学西部圈定了一个大致的地域,包括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及陕西的西北部、甘肃的西北部、四川的西北部。历史西部为文学西部提供了西部形态的标本,文化西部是文学西部的动力所在与精神源泉,为文学西部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题材资源。厘清了西部意义的多重性及其在文学西部中表现的交叉性,我们就可以对“西部散文”的概念做出这样的阐释,所谓西部散文,是以“西部的文化与环境”为背景的艺术散文,或直接表现“西部的文化与环境”的艺术散文,而“西部的文化与环境”是由地理西部、历史西部和文化西部交叉形成的,“西部”在这里具有意义的多指性。

“西部作家”是一个与“西部散文”息息相关的概念。我们认为,不能以一个作家所处的地理位置来判断其是不是西部作家,而应该以其是否创作了西部散文作为判断的前提。这就是说,不仅要判断其创作西部散文的质,而且要考察其创作西部散文的量,我们所认定的西部作家,是那些作品有一定影响力且有一定创作量的作家,其西部散文创作还具有持续性。西部作家可分为好几种类型,有西部本土作家、在西部定居或工作的作家、客旅西部的作家、本土出生而移居他乡的作家、非本土出生而心恋西部的作家等。这就是西部作家的分布图。


[1] 刘半农:《我之文学改良观》,载《新青年》第3卷第3号,1917年5月1日。

[2] 周作人:《美文》,载《晨报副刊》1921年6月8日。

[3] 林语堂:《发刊〈人间世〉意见书》,载《论语》第38期,1934年4月1日。

[4] 徐迟:《说散文》,见《笔谈散文》,百花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第150页。

[5] 郑明娳:《现代散文类型论》,台北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6] 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74页。

[7] 刘锡庆:《新中国文学史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9页。

[8] 傅德岷:《散文艺术论》,重庆出版社2006年版,第11—19页。

[9] 吴岳添:《诺贝尔文学奖辞典1901—1992》,敦煌文艺出版社1993年版,第623—625页。

[10] 李延寿:《北史·文苑传》,见郭绍虞、王文生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361页。

[11] 王骥德:《曲律·总论南北曲第二》,见郭绍虞、王文生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77页。

[12] 刘师培:《南北文学不同论》,见郭绍虞、王文生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362页。

[13] 丁帆主编:《中国西部现代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