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入话 提灯人的风琴与帆布包

那些年做电影音乐的时候,稍有闲暇,我总是到北京站买一张站台票进站,在站台上看往来的火车。因着时间的限制,身子总无法随着列车远行,心思却由着车厢载到很远的地方。譬如想登上国际列车经由莫斯科去华沙、柏林、巴黎,或者再渡海到英吉利,又想往东往北,看看有没有火车可以通到堪察加半岛,那古时候被称作流鬼和夜叉的地方,据说那些楚科奇人,就是先前的北山野人女真。

好像最北的火车是到加格达奇的,就是大鲜卑山北缘那里。从北地下来的使鹿部就住在那里。使鹿部之所在原先与流鬼、夜叉之地并不远,地理不远,声言亦不远。“加格达奇”就是使鹿部人的话,意思是“有樟子松的地方”。

我看了一下列车时刻表,黄昏时候出发,次日夜间可以到达。我想,买一张票,去了,逗留一夜,第二天再返回,并不太费时。那么,择一个周一出行,趁人少的时候坐车,周三就可以回来。而且,去那地方的人肯定不多,车厢里空敞透气,想坐哪个位置都行。

终于等到一个周一可以出行,我上了火车。可是,车上的情形,与我想的截然不同,人挤人,简直可以说是摩肩接踵,小孩子甚至被举起来,年壮的居然有蜷缩在座位底下的,车上那些流动贩货的小车根本推不动,被卡在人群中。只见那些货品被隔空抛掷,有飞过来的面包,有飞过去的啤酒瓶。那些售货员身手不凡,然而需要买货的,接递也无误,真是令我匪夷所思。

我问左边一个老人:“你去哪里?”

他答:“加格达奇。”

我问右边一个女人:“你去哪里?”

她说:“加格达奇。”

我又转身问,隔着座位问,他们都说去加格达奇。

我问:“这些人都去加格达奇吗?”

差不多所有人都对我露出讪笑,或者说,他们的意思是说,还用问吗?我们都去加格达奇!

他们都去加格达奇,整整一车的人都去加格达奇。就这么挤着,肉贴肉,脸贴脸,眼神贴眼神,睡中甚至梦贴梦。都去加格达奇?天哪,这是什么事啊!你们都住在加格达奇吗?有那么多事要去加格达奇做吗?加格达奇很好玩吗?加格达奇难道黄金遍地等着你们去捡吗?

但我问不出第二句话,你们去加格达奇做什么。我只好沉默,沉默在此生从未遇到过的拥挤中,想象自己被挤成了一片纸,一条线。可是,他们连一片纸和一条线都不让我做,有人伸手从我的邻座接过茶杯时甚至是强硬地从我的胳肢窝下穿过的,前面后面的人对话时竟把飞沫溅到我头顶,相互握手的时候还将我的耳朵握在了手中,就差踩着我肩膀把我当垫脚一步跨越过去了。

我的心凉透了,决意要下车,要回转去。

幸好我的钱包和重要东西都在贴身的兜里,这样我连行李和挎包都可以弃了,索性翻窗下去直接到站台上,免得还要穿行拥挤的过道去到车门口。

好不容易钻到车窗边,正要压紧手阀抬窗时,窗子忽然开了,像是自动升上去的,只见一个高大身形的人翻越进来,将我撞倒在一个大叔怀里。那人先是空手上来,随后车外站台上有人将行李递给他,一盏马灯,一个帆布包,还有一架硕大的手风琴。琴被窗框卡住,费了好大劲才挪进来。有人在一旁帮忙,不慎将琴上的搭扣松开了,贝司纽那头重重地垂下去,拉动了风箱,一阵猛兽的低吼,郁怒咆哮,将人们镇住了。这似乎是一种不满的态度,又带着训诫的样子,喧闹的声音于是收敛起来。所有人的眼睛都寻过来,惊恐地看着这边。当他们看清那人和手风琴,又一下子欢腾起来,许多人跟那人打招呼,像是见着熟客一般。那人只敷衍地点点头,环转半个身子意思一下,便一屁股坐下。座位上的人像是训练有素一般弹跳让开,将位置腾空出来给他坐。窗前桌板上的杂物也顿时消失了,只让那手风琴放在上面。那人将马灯悬在行李架的钢管上,又将随身的帆布包放在靠窗一侧的腿边。他坐定了,就开始瞌睡,一会儿便打起呼噜。我已然被阻隔在几个人以外,离车窗远远的,这时候的情势根本就容不得我再试图翻窗下去。

车开了,令人觉不出,只是平稳滑行间因窗外的柱子向后缓缓位移,才知道启动了。

我被夹在过道的人群间,半个身子斜着悬在半空,有一只脚根本无法着地。我想,那人应是一个音乐家,或者也去加格达奇。在这车上,没有人是不去加格达奇的!

满车的人似乎都是熟人,相互间心照不宣,只多出我这个陌生人。我看起来猥琐、尴尬、一脸遭受屈辱的样子。于是,我边上有人猜出我的心思,说:“大叔也是去加格达奇的,我们都是来看他的。一会儿他醒了就要拉琴,那琴声,比半斤老酒还醉人!”

敢情这些人都是将列车当作音乐厅,来车上听手风琴独奏的?

“他每月来一次,我们都是踩着点儿买票坐车的。”与我说话的是一个干瘦的老头,笑嘻嘻的,没一点正经样子,柴火棍一样的胳膊顶着我的胃脘。但我相信他说的话,因为他还没听手风琴就已经醉倒的眼神贱得令人发慌。他又道:“他人挺随和的,只要我们欢喜,他就拉琴,一路拉到加格达奇。这事儿已经五六年了,准时准点,没跑的!你瞅见那个帆布包了吗?那里头有名堂,他不叫我们看,他自己看得老紧了。人家说里头有宝贝,金银珠玉的,可我有一回蹭过去摸着了,隔着帆布就轻轻摸了一下,大叔一把抓住我,差点没把我胳膊扭折了。”

“你摸到什么了?”我问他。

“软软的,有弹性的,肉乎乎的,又骨棱棱的,不知是啥,鼓囊囊,满满一包,估摸着稀奇土特产什么的。”老头神情得意,说话时嘴里冒着热气,“他那盏灯,是用来助兴的。只要拉琴,就点上,不论白天黑夜,都点亮。到晚上,拉上窗帘熄了灯,那才叫好!有时他拉慢的曲子就调暗一点,拉雄烈的曲子就拨亮一点。又有些时候,他不去动,那灯自己就会闪。难过了,光线就弱一些;高兴了,就满车厢都亮堂起来。你说怪不怪,它像是有灵性一般的。”

“你岁数看着比他长,为什么叫他大叔?”我疑惑。

“都管他叫大叔。我们做长辈的跟着小伙子姑娘叫。没啥不妥的。”他眯着眼,崇羡地望着那人。

火车是一路往东走的,直到大海边上,然后折向北,往山海关去。出了山海关,就到了鲜卑地,俄国人叫它鲜卑利亚,又译作西伯利亚。按地理的划分,东北实际上是南西伯利亚。从地图上看,铁路是贴着海边一直北上的,可是,这时间已入夜,外面浑黑苍茫,一侧路边有灯火接续,一侧路边灯火阑珊。我想,那照明不足的一侧,应该就是大海。

大叔醒来时,人们却入睡了。我终于借着他们松懈下来的肉体,左右挪移,为自己赢得一块坐得下来的巴掌地。

那灯果然就亮了,我并没有看见大叔去点它,或者我不注意的时候,他撩拨过灯捻,也或者这灯一直就亮着,只是此刻车厢熄了灯才透出亮来。有个列车员朝这边走来,就像足尖点步一样,寻着人群间看不见的间隙一蹦一跳地,就这么施展着轻功跃然行进。她给大叔端来一个盘子,里面有半只烤鸡,一点勾芡的菜花,另外还拿来一个大玻璃杯和一瓶开了盖的啤酒。这些食物有浓烈的餐车里的味道,勾起我的食欲。我显然是饿了。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叔饕餮,看他仰着脖子一口就喝掉半瓶啤酒。真的,我也渴了。渴了的人从来不将酒看作酒,只当一泓甘冽之泉,恨不得饮掉半口井的水。我这样的饥渴,在静默中燃起,定是成了一团火焰,照到了大叔那边,也压倒了马灯的火光。不然,他不会注意到我,还将吃剩的半条鸡腿朝我扔过来。我是最不善接掷东西的,从来就害怕有人空中抛物,可是这会儿却接住了。他见我接住了鸡腿,又将半瓶酒扔过来。我明明看见酒瓶在空中翻了个个儿,却滴酒未洒落,到我手里时还是完整的半瓶。大叔的眼神告诉我,他不是善心,不是接济我,而是他烦了,嫌那些饮食碍手。

是的,这些东西妨碍他做事了。他要拉手风琴。他真的开始拉手风琴。他并不是将琴背在身上拉,而是令其置身原处,只摁一下纽,又摸一下键,顺势推拉一下风箱。

他的音像泛音一般,躲在车轮撞击铁轨的噪音中。他似乎用一个高频的长音探察火车的金属质感,又换了一群低音往轮子滚动的空隙里填塞。总之,这是融洽的,浑然一体的。所以,那些兴致冲冲挤上来听琴的人此刻并未醒来,似乎什么也没听见,琴声在列车行进的节律中反倒成了更加慰人的催眠曲。

我用耳朵寻音辨音,气若游丝的音,比叹息和呼吸还轻微的音,混杂于轰鸣中的音群。如果你这么竭力想听清楚,其实你听到的比扩音器传出的声音更响,比精微的麦克风辨析的动静更细致。所以,音乐不是靠分贝,也不是靠龙飞凤舞的张扬,音乐靠的是愿望,奏者与听者的愿望。但当愿望靠近了,也就入心了。我突然想到自己是音乐家,是从事这行的职业创作者,可是我居然从来没有想过音乐是用来做什么的。人啊,人心啊,说什么话不是为了心里的事?怎么说不是为了说明白一些?你跳舞的身形,你演奏的音符,你写作的文辞,你都是谈心啊!嘴只不过是用来交代的,而肉身的每一处都是更伶俐的口,令万事万物出入,进去的都是洁净的,出来的都是脏秽的。唯出入皆洁净的,才可以歌唱、抒发。

我听他的琴,已然与音乐无关,却触到了音乐的目的。还有什么好过这样的琴声?难怪众人要去加格达奇,在这车上,没有人不是去加格达奇的!

半夜,有人起来解手,互相推搡拥挤的情形又开始了,此起彼伏,一个从厕所回来了,一个又去。大叔的琴声变了,他终于将手风琴背起,站在座位上,借着椅背半坐着,风箱被他摆弄得开合幅度很大,音滚滚而泻,将车厢淹了。人群开始流动,过道像一条河,载着这个车厢的乘客漂到那个车厢,又载着那个车厢的乘客漂到这个车厢。许多人从远处的车厢漂来了,我就是一方礁石,岿然不动,任他们流过来流过去。音乐像油一样,润滑了紧涩的人们,眼下阻塞的通道一点也不挤,人们鱼贯往来,秩序井然。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立得住,不被带跑。也许我是多余的,是局外人。可是,我分明也被音乐笼罩着,也在这不间断的乐曲中陶然。

就这样,列车从山海关往北,过了绥中、葫芦岛、锦州、新立屯、彰武、甘旗卡、通辽……每一站都停,每一站都无人上下,停一停就走。然而,音乐并不停歇,大叔一直拉着,拉着,这由音乐拉动的人流似是另一趟列车,只要有琴声,就一直奔赴。我在流动中睡着了。睡着的感觉不是礁石,而是一个包袱,高高漂浮在人流上面。他们只是浮力,将我漂起,并带不走我。我在一个漩涡一个漩涡中旋转,依然在贴近大叔的位置上。我突然感觉自己就是大叔的帆布包,那里面装着什么呀?莫非就是装着我?我怎么变得那么小,那么可笑了?一团肉?一团混沌、怡然而无知的肉?

迨至醒来时,火车停住了,车厢空空荡荡,过道、行李架都很洁净,地上和座位上连一片纸都没留下。我躺在座位上,大叔坐在我对面。马灯还悬挂在头顶,手风琴放在大叔身边,他正靠着桌板写写画画。

“啊,你醒了。你真会睡!”大叔居然跟我说话了。

“这是哪里?火车怎么停了?那些人呢?”我问。

“这是加格达奇。人都下去了。”

“你怎么不下去?”

“我在想事儿,把它记下来。看你睡得香,就没有叫醒你。这车过几个小时就又要回转去。”

“你再乘这车回去吗?”

“不了。我要留下来住几天。如果你想坐这车回去,该先出站去买回程票。哦,对了,你与他们不一样,你不是来寻我的,你到加格达奇做什么?”

“我只是随便坐车,随处看看,没有事要做。”

“那好,我们各走各路吧!”

大叔起身去摘马灯。这时候,惊人的事情发生了。他起得急,将身侧的帆布包也带起,包重重地落在地上,一个搭扣松了,包里滚落出亮闪闪的圆珠,蓝宝石的光泽,在暗中熠熠荧亮。我定睛细看,见连着圆珠的还有一段玉体,亦有柔润辉芒,看着令人酥麻。这是我熟悉的辉芒,我似曾常常看见。啊,我想起了女人,女人的背脊,女人的胫腿,女人的酥胸……这分明是女人的脚趾,那蓝宝石的圆珠正是趾甲,涂着蔻丹的趾甲!

大叔发觉了我的惊讶,拾起那枚脚趾放进包里,又将搭扣扣好,说:“是脚趾,女人的脚趾。”

“这包里……”

“这包里装的都是脚趾,都是女人的脚趾。”大叔说话很平静,像在说这包里装的都是电子零件似的,“想知道为什么吗?以后告诉你。”

还有以后?看来大叔是想与我交往的。我于是问:“下个星期还是周一上车,是吗?”

“不,我们换个时间。我也可以周末上车,他们不知道那时我也会乘车。”

我们就这样约定了。可是我并不知道大叔为什么愿意让我了解他的秘密。我心中有些忐忑。

下一个星期的周末,我如约买了票上车。果然车厢里没有几个人。我在原先那节车厢里没有遇见大叔。车开了,也没见人影。于是,我就顺次一节一节地去找。在软卧车厢与餐车接缝的地方,我看见悬钩上有马灯,铁板上放着手风琴,我这才知道大叔上车了。可是,这会儿他在哪里呢?我寻不见,就索性站在手风琴边上吸烟,等他。

大约一个半小时光景,火车出了唐山站,大叔过来了。他从餐车出来,与一个女子说笑着从我身旁掠过。我向他打招呼,他并没有应我,好像都没有看见我似的,直与那个女人胶黏着,就往软卧车厢走去。

我看见他们进了一个包厢,大叔随手就将门锁上。

这是一个令人心动的女子,那种有典型的情人气息的女子。你远远就可以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骨香,不是香水的气味,而是骨头被炖酥的甘馨。古书上说,那些姣好洁净的女子,与她拥吻,先是有兰花的香气,等她动情了,就会从体内升起骨头香。啊,那是要等到动情时!而这个女人身上,随时都有骨香飘来。那些天生做情人的,或者无须动情就会这样,也或者说,她们时时刻刻都在动情。

她显然不是大叔原先认识的,也不是约好了一起出来的。我可以肯定,他们是在餐车里邂逅的。他们相拥在一起、耳鬓厮磨、旁若无人地从人前走过的样子,就像是彼此捡到了宝贝。那女人穿着一件极薄的短袖羊绒衫,衫上带着松松的排扣,下身围着一截亮皮,非裙非裤的那种,晃晃荡荡的,既有臀形,也方便男人顺势非礼。她脚上穿淡蓝色的高跟凉鞋,露出玉趾,趾甲油的颜色与鞋色一致,足肤的光泽是从内里透出来的,很鲜很娇。她的秀发没有过肩,有几处大卷,盛满风情、笑靥和召唤。

之所以说她令人心动,是因为如果几年前我遇见了,也会不放过她。然而如今,我只剩下心动的记忆了,记忆那种令我心动的体验。酒精和女色重重地将我毁了!那些年,我从太多的女人和酒杯中穿行,我把我的精髓都提前去酿造梦想了,如今骨管空空的,面容枯槁,浑身疲乏。但我是懂得酒精的魔力的,它钻入你血管,一扫阴霾,让愁苦和阴沉顿消,令快感腾飞,积郁一吐为快;我也是懂得女色的魅力的,有什么好过与一个善解风情的女子厮混一宿呢?那样的女子并不是油井,而是湖池,底下深深地沉淀着情尘,湖面却静美而波澜不起,你游动于其中,扬起涟漪,划出水痕,渐渐地,风雨变天,巨浪一个翻身将你席卷,接下来依然静美,又波澜复起,她是以无限的静美和媚妩牵出你的勇力,愈媚愈勇,一追到底,直至蛮悍,身心俱投地被吸入湖底——我就是这样被媚娇女子掏空的,起初是好媚而渴,结果是虚劳而渴,想一想那番历程就渴,从唇舌一直渴到咽喉、食道、肝肠、髋底。所以,钟情的男子啊,不要去撩拨那一湖静水,让情尘深陷湖底吧!她深拥情尘,就并不会老去。她可以一直娇媚,一直似有若无,一直引而不发,一直弹力不弭,一直青春苍翠。

那天我接过他的啤酒瓶是因为肚腹的饥渴,不是买醉求欢的饥渴;这会儿我想到美人投怀,是衰废的躁渴。我多么渴望爱,而不是情尘的翻覆,不是品质的较量。

我不知道大叔的年纪,但我肯定他岁数比我大许多。他看上去精力充沛,而我虚不经风,早生华发。

那个女人出来了。

她面色潮红,脸颊光滑鲜润,胸乳挺胀,那件薄羊绒衫的上面几个扣子已扣不牢。大凡那些胸乳紧致的女人,在经历一番快活后,胸部总会鼓出许多。并不是所有平胸的女人都会在那时隆起,只有硕大坚挺的,可以顶起外衣的女人,才会随着波澜起伏。起时若峰岫,伏时似丘阜。她们的肉体是可以收放的,张弛有道,或文或武。或谓“妇人帐中神武”。

她简直可以说是光彩照人,抖擞尽浑身的尘灰,新鲜得带着露珠,就这样从过道上走来。她路过接缝处,与我照面时竟含笑招呼致意。她兴奋得不能自已,看谁都是好人,世界一瞬间就澈亮起来。所以,这样的女人,一生都是客旅,寄居和漂流中总在寻机弄武,故而前人将床帏间的事叫作大战。

我如今是避战派,求和在先,免得败下阵来。以前我或许会迎上去,接着她的兴致再掀巨澜,而这会儿我只抽搐一下笑肌,无趣地拒却。

大叔是另一番情形,宽心而松弛,步履蹒跚地靠到我身边。他一副排了毒发过汗的样子,筋骨松懈,目空一切。他鼻子流血,鼻孔里塞着一样东西,像是纸团,也像是棉球,露出的部分圆滚滚的,看着富有弹性。一会儿,他取出那样东西,对着车窗外的垂暮之晖反复端详。我看清楚了,那是一枚脚趾。天哪!这就是刚才那个动人女子的脚趾吗?

“她将脚趾伸进我鼻孔,来回抠,抠着抠着就断了,就留在里面了。我鼻子出血了。”大叔说。

他这是向我解惑吗?

“你包里装的都是脚趾吗?每次都是这么断了留下来的吗?”我忽然特别后悔刚才没看一下那个女人的脚,那淡蓝色凉鞋与淡蓝色的蔻丹,一致的颜色十分好看。她真的舍了一枚脚趾吗?她不痛吗?忍痛走过去的吗?

“她不痛吗?”我问。

“痛与快是连在一起的,是硬币的两面。”大叔道,“实际上,并不是每次都是这么得来的。有的是我讨来的,有的是自然脱落的,也有的是临终前作为遗物寄给我的。那些讨来的,也许是她们自己去麻醉后手术截下来的。反正各有门道,得来都是很稀奇的。”

“你这是恶癖。”

“你不觉得这些脚趾很美吗?”他将帆布包展开,露出一堆给我看。

他拿起一枚,放到鼻子底下嗅,很冷静地辨味。我也闻到了,远远地有阴湿的味道传来,就是马上要变臭的味道。其实并不臭,却带着令人遐想的空间。这个空间很大,可以经历静享、呻吟、口眼都歪了那些过程。

“那些先前的都钙化、石化了,最好的已经玉化。”大叔翻弄着,还递到我手上让我看,“银的,金的,水晶的,琥珀的。这是翡翠,你看得见里面的绿丝,秋波一样的。还有这枚,黑黑的,有迦楠香。你闻一下。”

女人脚趾真的很美好,真的!可是我不想闻。我早早都闻过了,也没力气,一点想象的力气都没有。

我说:“这些不是我想要的。我听你的琴,听到你在寻找一些东西,我也在寻找,恐怕不是寻这些脚趾。这些美物已经不能满足你了吧?你的包袱已经装得太满,也已经很沉重。那是品质的沉淀,越来越沉,最后你会背不动的。既然你的琴艺那么高超,你不想在品质之外有所升华吗?”

“我看出来了,周一我就知道了,你是个音乐家。只有音乐家才会像你那样听我拉琴。”

“你是因为音乐才与我交往的吗?”

“也是,也不是。我需要一个谈话的人。”

“也许我可以与你谈话,但真的我已经厌烦关于品质的讨论了。就像这些脚趾,其实,除了我并没有谁会与你一起欣赏她们。这种癖好已经很高寒了,但你究竟可以拿她们去换什么呢?我曾经相信真理,那是很寒酸的。只有匮乏的人才相信真理。于是,我从匮乏中走出来,去追逐游戏。游戏的人生是真实的,真到你会将游戏当作真理吗?你的马灯是一个神灵,我看见灯神在它里面。那架风琴是你自己,你的魂魄藏在其中。这些脚趾呢?金玉还是败絮?她们如此美妙,究竟有什么意义?他们说,一切幻相中,女幻最殊胜。反正,我与你都是喜欢女人的。我们为什么喜欢女人?喜欢女人到底有什么好?”

“以前是面貌,后来是胸腰,再后来是臀腿,一路跌下来,直到足尖脚趾。这是堕落,也可以理解为升华。肉体的堕落,品质的升华。”

“升华?开出什么花朵了?到头了吗?这还不到头吗?”

“升华是一种追问。有的人从一种真理走向另一种真理,在主义的替换中追问。也有的人就像你我这样,从一个问题到另一个问题,在探究疑惑中追问。追问的动力是性情,是欲望。好吃与好睡都是欲望。可怜的是吃不饱睡不香的,用功名的虚饰来掩盖。因为人太多了,欲望便拥挤不堪,就像周一车上的人一样,多得他们都忘记来寻我的目的。这叫迷失。从迷失中走出来的人少得可怜,有幸出来的,都是人中精怪。但是,我们不能断绝欲望,即便成了人精,欲望也是根底。只是迷失的正在死去,活下来的却依着罪过。愚昧人的可笑在于相信道德的力量,以为道德是通向真理的捷径。”

“道德看起来便宜一些,它们只是一点辞令,关于真理的描述。所以我说相信真理是穷酸的。穷酸人也想得真理,是穷途末路。”

“交换就可以得来吗?有一种力量预设我们从欲望出发,一路交换,直至分出贵贱吗?从无能到大能,仰望至能吗?”

“在道德之外的交易中,你一路走来,换到了这些脚趾,你分辨出贵贱了吗?”

“外衣和真身是两回事。然而真身也不是真理,它指向真理。”

“我们究竟也在追问真理,我们始终穷酸不堪。”

“贵到底了,或者就是穷到底了。只是我们不再相信道德描述的真理,我们至少可以接近真理本身。”

“我想问你,你的风流和才情,于你是有益还是无益,你以此遇见过爱情吗?我也曾撩拨她们的芳心,她们涌动我的激流。我似乎马上要抓到了,又抓不住滑脱了,总是空空如也。我羡慕你的手风琴和马灯,为你的帆布包而感到震惊,可是如此丰大而隆盛,我都觉得没有意思了。”

“什么是有意思的呢?”

“我想知道爱情的秘密。我写了那么多,用尽气力写争斗、曲折、文化、智慧、高尚和丑陋,直到一路上的风景,却无情可寄。有一天我发现,我写尽了女人,但我始终没有写过爱情。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懂爱情的。我现在无比渴望爱情。我想知道爱情是什么。”

“如果我告诉你说我遇到过爱情,遇到了又丢失了,丢失了又舍命去追,我将可以付出的都去换爱情,却被藐视,你还会想听吗?”

“被谁藐视?被所爱之人吗?”

“相爱之人都被藐视,被命运藐视。”

“怎么可能是这样呢?”

“‘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听过这话吗?”

我停了一下,想什么是“死之坚强”,那意思就是死是不可抗拒的,谁都要死的。这显然是一件大事,爱情既大到这般地步,岂有不闻不问之理?

“正应了我的猜测,只有你能告诉我。”我说,“死是最贵的,也是最可怕的。爱情既与它同价,得之便可视死如归。”

“论到贵贱,则有偿付。我与你说,你能给我什么呢?”

“你什么都看不上了,什么也不缺。我除了给你当下手,拿不出别的什么令你满意。”

“好吧,既然这样,我就来告诉你一个爱情的故事。得不着爱情的痛苦已经很多,因得着爱情而痛苦却没有人讲。”

大叔拉开了话匣子,就好比他琴上的风箱,拉开很长,又收拢到很紧凑。

这是一个很周折的故事,时间在这故事里再一次退场了。我记得上一次我写出离时间的事,是《既生魄》,在那本书里没有公元纪年,没有国朝纪年,只有涂家纪年。所谓出离,不过是不按强势的年份叙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时间,每一种时间的节奏、速度和计量法不尽相同,所以,这样看来,真的可以出离时间。

我们意识到时间,仅仅是因为萌生衰亡,倘若又复活再生,永恒即降临不逝。然而除了肉身成道,人孰可复活再生?事物有起始和终结,事物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起始和终结。而时代却想要统领万事万物的起始与终结,给出一个共同的时间,你赶不上就被抛甩出社会的轨道,你赶上了就成为庸众的一员,只有那制定时间的可以驾驭人生,驾驭他人。如果谈到个性,首先就要脱离时代。你有多大的能量可以挣脱时代?君不见造反的,若成就了,必先设一个新的年号?或有人与世隔绝,守着自己的时间,在山林,在朝市,做一个隐士。文学也是一桩隐修,写的与读的相互约定好一种时间,脱离在日常之外。所以,好的书并不是时代的强音,而往往是时代的弱音,如同大叔的手风琴,掩隐在车轮与铁轨的撞击声中,虚位以待,泛音大过基音,噪音大过乐音。哪有什么乐音啊!对于不是朝着永恒的乐音,另一种乐音就是噪音。如果相信唯一和绝对的存在,相信先于我们到来之前有更强的力量,那么我们的来去就都是虚弱,都是以隐修才可以保守的性命。

文学如此,那么,那如同死之坚强的爱情,就更是莫大的隐修,更有莫测的保守了。